主 任:袁良富
副主任:吉涛 邹蓉
工作职责:
1. 承办或参与有关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和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工作,对依法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上述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初步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报告。
2. 对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以及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建议。
4. 协助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步审查工作,协助市人大财经委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关预算审查方面的工作。
5. 办理或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理有关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税收、非税收入、政府债务、审计等方面的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
6.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的规章、决定及相关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7. 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8. 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委员会安排完成的有关工作。
9. 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