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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来源:研究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0 阅读:8815

1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陈绍余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和市委书记刘建华在10月3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李勇在讲话中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在依法治国中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沿,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按照市委要求,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从两个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正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好、学深、学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点。要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牵头抓好分管委室的学习,带头搞好调研,带头研究相关工作,确保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机关党委要及时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四中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行认真传达学习。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全会文件,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领会精神上下功夫、在把握实质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结合实际,通过解决好“学法”、 “守法”、“用法”、“护法”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他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方面的独特优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华贵、皮永宏、马晓红、陶天蓉、秘书长张绍明,常委会副主任赵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