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军的提请:
一、免去周兴旺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唐丽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马春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戴红梅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王碧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王荣祥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李恩鹏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杨胜洪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九、免去李韬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任命马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十一、任命戴红梅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十二、任命王碧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三、任命李恩鹏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四、任命王荣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