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昭通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对任命人员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11月13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晏祥莉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工作组到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工作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听取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报告,开展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与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进行个别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分别对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
晏祥莉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进行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对同级“一府两院一委”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管理国家事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接受评议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目的和意义,使工作评议成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律监督的自觉行动,成为凝心聚力、推动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为做好评议工作,晏祥莉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单位干部职工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对评议对象任职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认真填写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既不遮不掩,也不求全责备,客观反映评议对象相关情况。二要坚持实事求是、虚心吸纳的态度。评议对象要认真总结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切实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动力。三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的要求。评议对象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工作评议与主题教育、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以工作评议为契机,全面认真总结工作、查找短板和问题,并对评议调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