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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提升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安国 发布时间:2023.08.23 阅读: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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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斌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6次集中学习,邀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尹保生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暨地方立法工作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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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保生结合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用8个数字串联,即“一个好制度”“两个奇迹”“三者有机统一”“四个机关”“五个需要”“六个必须坚持”“七个制度”“八个能否”全面准确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人大职能和地方特色,从立法程序、注意事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作了指导和要求。与会人员仔细听、认真记,纷纷表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不仅有理论高度,而且与地方立法实践相结合,对全市人大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立法法精神,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效,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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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昭通正处于后发赶超、争先进位的关键期,转型升级、转换动能的攻坚期,政策叠加、补短强弱的机遇期,尤其需要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家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准确、系统把握立法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将立法法贯彻于人大立法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效,开创地方立法新局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立法工作,紧扣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突出“小切口”“小快灵”“辨识度高”特色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渠道,使每一部法规都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力求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立法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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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监察司法委员会的副主任、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