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2日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军的提请:
一、免去周发银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二、免去王金山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郑祖勤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张钦鹏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肖荣蓉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李恩鹏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