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常委会决策相结合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选聘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学会和律师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
二、选聘数量
拟公开选聘立法咨询专家25名左右。其中,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等方面和领域的专家、学者6名,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和领域的专家、学者12名,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方面的专家、学者4名,语言文字、民俗等方面和领域的专家、学者3名。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三)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四)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专家请如实填写《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推荐(自荐)表》,推荐(自荐)表可登录昭通人大网(http://www.ztrd.gov.cn)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个人自荐的专家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栏并加盖公章。
2. 提交材料:
(1)《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推荐(自荐)表》纸质文档(A4纸)2份和电子文档1份,并在指定位置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材料。
3.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
(二)审核。
推荐和报名工作完成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对各方面推荐或自荐的立法咨询专家人选组织审核,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立法工作需要、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征求专家本人及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三)聘任。
入选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专家,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从颁发聘书之日起开始,至本届人大常委会届满时终止。
(四)待遇及报酬。
市人大常委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参与立法咨询活动的专家发放一定的咨询费用。
联系人:余妍丽;联系电话:3191760;联系地址:昭阳区迎丰路138号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657000;电子邮箱:ztrdfgw@163.com。
特此通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