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孔维志的提请:
一、批准免去陈鸣梅的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朱 文的彝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批准免去翟燕飞的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批准免去廖 兵的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免去黄开芹的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六、批准任命王建雄为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廖 兵为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任命杨 智为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批准任命李劲松为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批准任命黄开芹为彝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批准任命朱 文为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批准任命王朝勇为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批准任命马 涛为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四、批准任命孙曦耕为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批准任命崔光正为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批准任命罗 婧为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