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的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事项。
张绍雄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了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天蓉、晏祥莉、石邦云、张华昆、陈刚,秘书长童世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一、二级巡视员,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干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