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视察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昭通市2020年市本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昭通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昭通市2020年市本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决议》和人事事项。
张绍雄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了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天蓉、晏祥莉、石邦云、卢登富,秘书长黄光瑞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真永,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师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郝流勇,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鲁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角星,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处级干部,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居办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还根据相关议程,邀请了各县(市、区)各1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