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2名中共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委员。
本届中共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于2017年11月13日选举产生委员7名。鉴于目前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繁重,为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扎实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同意并报市直工委批准,机关党委免去胡奇、李梅两位同志中共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委员职务,补充选举2名党员同志为机关党委委员。
会议原文传达了中共昭通市直工委《关于同意增设机关委员会副书记职数的通知》(昭直党工组字〔2018〕29号)批复文件精神,表决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最终,孔菊、杨兴平同志高票当选为中共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委员。
会议由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书记李踊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