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及联组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永前,副主任赵洪乖、陶天蓉、晏祥莉、石邦云、卢登富,秘书长黄光瑞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春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陆维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处级干部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