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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汤华洪 发布时间:2018.06.27 阅读: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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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至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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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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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雄在27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了讲话,对四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一方面:国有资产管理。一要强化监管责任;二要完善体制机制;三要抓实问题整改;四要突出监管重点;五要着力提升经营效益;六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第二方面:城乡规划实施。一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二要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三要加快完善乡村规划;四要强化规划执法。第三方面: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一要进一步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二要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三要加大“严打”攻势;四要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第四方面:做好精神卫生工作。一要加强法律宣传;二要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五要理顺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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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永前,副主任赵洪乖、陶天蓉、晏祥莉、石邦云、卢登富,秘书长黄光瑞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渊,副市长李彪(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角星,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市纪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处级干部,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残联各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根据相关议程,邀请了10名市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