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代表大会会议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2 阅读:4686

——2018年2月5日在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绍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中共昭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召开会议8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组织开展专题询问1次、执法检查5次、代表视察3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方略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分别组织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开展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到基层宣讲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中心工作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履职行权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自觉服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多次深入联系点,全面了解掌握当地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帮助联系点因地制宜抓好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和社会事业发展,协调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市委安排,积极助推企业改困、“四城同创”、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对产业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等重要工作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提出建议,有力促进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昭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其中任命74人次,接受辞职、免职26人次。

(四)依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一年来,围绕保障推进市委重大工作部署,依法作出批准财政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等决议决定6项。

二、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紧扣“六大战略”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年度重点监督项目,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对“六大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就深化认识、完善政策措施、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强化产业支撑、加强问题整改等方面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听取和审议全市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情况的报告,聚焦80个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推动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少数民族贫困村寨如期脱贫,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快旅游项目建设,提升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听取和审议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市人民政府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统筹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全市如期通过省评估和国家认定;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就“四城同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情况和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同时,持续开展“昭通环保世纪行”活动,全面助推“山水昭通”“森林昭通”“清洁昭通”建设。

(二)加强对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全市经济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建议市人民政府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深入贯彻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明确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目标、重点和方法,提高审查监督能力和时效。完善预算会前审查工作机制,及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为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做好准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审查监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督促市人民政府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审计监督,推动查出问题的整改。

(三)加强对民生保障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监督。紧紧抓住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听取和审议全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要加快工作进度,严格建设资金和质量监管,加强安置小区管理服务,强化宣传引导等意见;听取和审议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报告,针对土地流转规模小、流转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快确权登记,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典型引导,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听取和审议“8·03”地震侨务捐赠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确保捐赠资金合理配置、规范使用,让捐赠者放心满意;听取和审议全市宗教场所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维护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7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限时整改,切实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治市,不断推进法治昭通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把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昭通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稳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一)全面启动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编制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立法计划安排,扎实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施行;《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己审议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为全市规范城市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加强法规制定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确定了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作用,依托昭通日报、昭通人大网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的意见,凝聚社会共识。

(二)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对水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市人民政府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义务教育法、网络安全法、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审判公开,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完善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行为,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善于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共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8人次,及时转办交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实效,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加强联系、发挥作用”两个关键环节,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活动阵地建设,力争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实现全市乡村两级代表活动场所全覆盖。持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77人次,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活动100余人次。

(二)强化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针对换届后新任代表多的实际,加强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开展人大制度、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努力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代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把服务大局与依靠代表结合起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巩固保护成果。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就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代表视察,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三)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对议案的研究处理,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两件议案,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有关委员会提出的研究意见报告,决定将制定《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昭通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分工督办、分类督办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办理责任,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现场督办、专题座谈等形式,重点督办了“关于加快镇彝公路‘四改三’建设工程进度”等一批代表建议,推动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1件建议(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20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0件,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3件;8件建议由于客观条件等原因,暂未解决或留作工作参考。

(四)依法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代表资源调查摸底等工作,及时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出我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五、坚持强基固本,扎实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四个合格”目标要求,以依法履职为中心,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注重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教育,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两学一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组织宪法法律与人大制度学习研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全市人大系统干部队伍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发挥常委会党组引领作用。深入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多次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精神,研究提出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与市委同心同向、步调一致。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对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领导,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障。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活动,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自觉践行“六带头六严禁”规定和“七严守”行为规范,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做好群众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和精准帮扶等工作。

(四)强化对县乡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就各县区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进行调研督导,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组织有关委室围绕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加强与县乡人大的业务联系和工作联动。不断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强化对人大制度实践的宣传和指导。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离不开“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全市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自身建设与常委会承担的任务还不完全适应,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标志着人大事业踏上了新的征程,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对于我们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在中共昭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传承发展、创新有为,为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职、不辱使命,保证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真正体现人大工作为民谋利的本质特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紧扣时代主题,围绕经济建设的难点、社会发展的盲点、群众关注的痛点,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服务大局,发挥好人大在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

传承发展、创新有为,要求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敢于担当,努力使新时代人大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

围绕上述要求,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取得新成果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立法权。主动适应法治建设对立法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坚持精、准、实原则,科学确定立法重点,着力提升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今年将重点制定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项目开展调研论证。进一步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审议等机制,聘请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库,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工作联系点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

二、扎实推进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把监督工作作为促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紧扣市委工作重心,将推进“六大战略”的实施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合力攻克深度贫困壁垒,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加大城乡规划实施、高速公路建设、学前教育、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切实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年度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等情况的审查监督,围绕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加大对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运行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推进市本级预决算联网监督工作,保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民生热点,组织开展对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昭通”,加强对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监督,对土地法、监察法、精神卫生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三、扎实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取得新进展

以担当、有为、创新的精神,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研究制定“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权原则,界定行权范围,规范行权程序。紧扣“六大战略”实施,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努力为昭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四、扎实推进代表作用发挥得到新提升

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作用。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重点督办、分工督办、协同督办机制,组织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提高代表建议的实际解决率。建立市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民意收集与交流互动功能,及时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统筹推进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代表活动场所建设,使其成为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的重要阵地,通过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搭建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有效平台。广泛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进万家、结万户、解万难”活动,引导各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视察调研,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纾解民困。

五、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取得新突破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构建法治人大、创新人大、实干人大、活力人大。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和法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强化人大理论研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努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注重机关干部培养和“双向交流”,激发人大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昭通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岁不我与,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昭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创造昭通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