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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作者:张海燕 发布时间:2017.10.13 阅读:7777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10月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赵洪乖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与的执法检查组,在市普法办领导的陪同下,深入绥江县对贯彻实施《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简称“两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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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察看等方式开展检查。分别听取了市、县人民政府对贯彻实施“两条例”的工作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并实地走访察看了绥江县一中、兴汶社区、法律援助局,深入了解全市贯彻实施“两条例”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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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认为,全市对“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对“两条例”宣传教育不到位,援助范围有限,办案补贴偏低,各部门配合不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结合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检查组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学习、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两条例”的社会认知度;二是健全机制、有效配合,保障“两条例”有效实施;三是努力拓宽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四是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