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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乖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作者:代波 发布时间:2017.07.31 阅读:7474

2017年7月16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洪乖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深入县区分别听取了巧家、盐津、绥江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各地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道和水库治理工程以及供水、排水、防洪、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项目。在巧家县大寨乡、盐津县柿子镇、绥江县罗汉坪乡水库召开了基层干部、水管站工作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7月26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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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昭通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在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治理水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各项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全市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积极推进最为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实现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水量管理向水质管理,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的三大转变。“十三五”以来,金河江、横江、牛栏江、以礼河、罗布河、赤水河、以萨河、泼机河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中小河流、水库(湖泊)水质趋势向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至今,全市完成水利投资89.94亿元。在建水利工程29件,其中中型11件,小型18件,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取得成效。围绕“十三五”规划,开展覆盖145.35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2020年来集中供水率达到93.15%,自来水普及率88.6%,水质达标率83.5%,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卓有成效。同时全市小农水完成投资4210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8.6万亩,建设“爱心水窖”1.76万口,全市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18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95万亩,建设“五小”水利工程3.56万件。积极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工作,在全市确立了十八个项目作为农田水利改革工作试点。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水权分配、水价改革、产权改革”等建设营运管理机制。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印发了《昭通市水政监察工作考核办法》,规范队伍建设,严格巡查,积极调处水事纠纷,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组织,广泛动员相关媒体开展活动,形成“爱水、惜水、节水”的水资源管理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印发了《全市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搭建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市级培训,完成了市级河库渠名录编制,启动了市级媒体宣传,工作开局良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汪义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邱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陪同或参与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