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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到昭开展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研究室 作者:石兴红 发布时间:2017.06.20 阅读:7780


6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一平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就《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天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彪、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光瑞陪同检查。

14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召开工作汇报会,副市长吴静就昭通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2012年《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源迅速增加。全市幼儿园从2012年的123所增加到2016年的31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7所,民办幼儿园205所(登记备案),在园幼儿增加到11.41万人,入园率达29.72%,极大地缓解了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

14日下午,检查组深入昭阳区幼儿园和旧圃镇童天翔、朝阳、荧雅3所民办幼儿园,实地查看了幼儿园建设和软硬件配备,详细了解办园特色、师资力量、管理保障等,与幼儿园教师详细交流,了解孩子们在幼儿园的有关情况。15日,检查组一行深入绥江县玉泉幼儿园、新滩镇幼儿园、新滩梦想幼儿园,了解校园规划布局、配套设施、课堂设置等情况,对玉泉幼儿园积极探索适合幼儿成长发展的教学理念、推进课程游戏化的教学方式给予高度评价。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听取了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工作汇报,与我市县区教育相关部门负责人、幼儿园园长以及教师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针对我市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绍雄提出,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学前教育条例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要立足昭通发展现状,确定科学发展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分类梳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补充学前教育短板,努力缩小昭通与全国、全省的差距。常委会委员吕云芳、赵乐静、施哲等也分别从加大经费投入、扶持民办教育、提升保教质量、优化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系列意见建议。

刘一平对我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认真实施《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不断加大幼儿教育的投入比重。他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结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昭通实际,认真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科学制定目标任务;要转变思维方式,完善投入结构,创新办学模式,大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要研究解决经费投入不足、教师数量不多、保教质量不高、教学点设置不均衡等问题,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