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 第三十九号
盐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禄松辞去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的相关规定,禄松的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 年 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