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绍雄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我们听取和审议了3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昭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对常委会任命的6名同志进行了工作评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持续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成绩取得来之不易。但也存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投资信心不足、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经济增长点支撑不够等问题,完成全年目标压力巨大。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是要坚定发展信心。要正确认识我市产业结构单一、资源依存度高以及宏观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经济增长滑出合理区间的客观实际,进一步增强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保持定力,科学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聚焦重点、凝聚合力、狠抓落实,努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要注重扶持实体经济。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研分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服务,完善一企一策、一类一策帮扶措施,积极帮助企业破解难题,促进最大程度释放产能。特别是要采取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做强政府信用担保、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办法,用足用活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发展壮大。三是要强化投资拉动。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投资拉动型阶段。要高度重视和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实、做精项目储备,促进全面实施“六大战略”具体化。要创新招商引资措施办法,分产业、分项目、分层级统筹考虑发展后劲和带动能力,科学确定地价、电价、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精准招商、效率招商、效益招商,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取得突破。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级领导联系、部门牵头、具体责任人负责的项目包办制、代办制,限时审批、限时办结,特别是要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制约项目建设的土地、融资、手续办理等问题,落实责任、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确保项目按期开工落地、如期竣工投产。四是要切实增强发展后劲。要正确分析研判经济发展态势和国家政策导向,尊重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进供给侧改革。要统筹考虑我市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发展前景,坚持集约集聚和规模发展,科学编制产业综合规划及产业专项规划,夯实项目支撑、完善配套政策,持之以恒抓产业、育产业,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要抓紧研究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枯水期留存电量经营利用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市电力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6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财政收入增收形势严峻等不利局面,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做实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市财政运行平稳,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税源后劲不足、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压力大等问题。下步工作中,请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着力加强财源建设。要在支持两烟、水电、矿产等支柱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定期研究解决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摆脱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主体税源不减收。要鼓励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培植财源增长点。要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促进项目落地、投产运营,形成新的财源。二是要强化税收征管。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原则,抓好重点税源企业以及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堵塞税收监管漏洞,确保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要高度关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及财政体制过渡性调整后的增值税收入变化情况,完善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避免财政收入混级混库。三是要积极争取支持。要抓住国家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规模以及国家财政重点投入民生领域的政策机遇,及时掌握和了解上级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政策调整、新增政策等信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四是要优化支出结构。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时序进度要求,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节约财政资金。五是要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内控、推进预算公开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案件的执结率逐年上升,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但也还存在执行环境不优、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行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下步工作中,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营造良好执行环境。要创新方式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公开曝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事件,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要加强诉讼风险的宣传力度,让公民、法人在经济活动中增强风险意识、举证意识和赔偿责任意识,正确理性认识执行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协助和支持。二是要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要探索建立公安、监察、劳动保障、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税务、工商、出入境管理、银行监管、保险监管、招投标管理等部门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简化协助执行的工作程序,提高协助执行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健全信用惩戒机制。要认真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拓宽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网站、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信息,用好失信惩戒化解“执行难”顽疾。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要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行动,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全面清理执行积案,提高法律威慑力。要继续抓好新收案件的审结力度,积极加强调解工作,化解执行压力。要进一步健全立案、审判、执行衔接管理制度、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执行公开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执行法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执行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执行技术装备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