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至30日)
8月2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 审议通过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2.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6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5. 听取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昭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
6. 市林业局局长吕磊作履职情况报告;
7.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施华滟作履职情况报告;
8. 市审计局局长李绍军作履职情况报告;
9.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松平作履职情况报告;
10.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发银作履职情况报告;
11.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芹作履职情况报告;
12. 提请人事事项。
下午3时 分组会议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昭通市2016年上半年地方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报请许可对昭通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国勇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
陈国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
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事项。
8月3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分组会议
对市林业局局长吕磊、市文化体育局局长施华滟、市审计局局长李绍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松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发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芹进行工作评议。
下午3时 分组会议
审议《昭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
下午4时30分 第二次全体会议
1. 对接受工作评议的6名同志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2. 表决《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陈国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3. 表决《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4. 表决人事事项;
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闭会。
会议日程如临时需要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