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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6年第31期(总第103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阅读:497

市人大常委会:

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6〕9号)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对照审议意见完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执法,进一步增强爱路护路意识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及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深入推进“路政管理基础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有效地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各县区集中开展了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出动路政人员2000余人次,通过深入乡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送法下乡、送法上门”,开展爱路护路法律宣传及讲解。运管、海事等相关职能机构还到车站、港口码头、机场、运输企业等流动人口集散地进行宣传,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不断增强。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全市交通系统依托行政执法培训,将公路法作为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2016年6月14日至16日、21日至23日,举办了两期行政执法培训,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单位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素质和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格按照《公路法》《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强化跟踪监督,依法治理侵占路产路权、未经许可开设加水点、洗车点、违章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等违法行为。2016年,全市职能部门上路巡查3870人次,巡查里程140035公里,发放整改通知书415份,查处非交通标志74起、未经许可的平交道口124起、占道作业1785起、非法采矿56起。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公路路网规划

市人民政府坚持把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交通先行”战略作为事关昭通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编制《昭通市综合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送审稿)。“十三五”时期,全市将加快构建连接南北、承东启西的对外高速公路大通道格局,加快打通省际通道,力争形成全市“一环两横四纵六联络”高速公路网,建成全市“2小时高速公路交通圈”,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目标。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支持,尽快开工建设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昭通至金阳段、昭通至泸州高速公路昭阳至彝良、彝良至镇雄、镇雄至威信段、昭通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等线路,按照“两省共建共享共用”原则与四川省共同推进沿金沙江高速公路建设,加快融入成渝经济圈。加快重要县乡道的建设与升级改造,依托昭通市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的区位条件,强化县乡公路与周边省市节点的连通功能,打通县乡断头路,形成对国省干线网络补充的支撑,推进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融汇成网,形成互联互通公路网。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乡乡畅通、村村硬化、自然村通达;进一步加快完善道路客货枢纽站场体系;加强县乡公路对市域内重要乡镇节点的衔接,积极推进县乡公路对矿产资源、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节点的全覆盖。“十三五”时期,预计提升改造国省道、重要县乡道约6000公里。进一步加快完善道路客货枢纽站场体系,着力实施“129”(1个综合客运枢纽、2个客运一级站和9个客运二级站)“138” (1个综合物流园区、3个物流园区和8个物流中心)的枢纽站场体系建设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昭阳中心城市有综合客运枢纽、公路枢纽、综合物流园区,两个副中心城市有公路枢纽、物流园区,县县有二级客运站、物流中心,乡乡有等级站、物流配送中心,村村有招呼站、物流网点;交通枢纽实现“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普通站场设施达到“广覆盖、普惠性、便利化”要求。

三、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创新建设模式,进一步加大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一)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继续争取省交运、财政等省级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土地储备、资源开发、财政贴息补助等政策机制,争取厅(交运厅)市(昭通市)合建、地方政府发债等模式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除水富县每公里补助45万元之外,其他10个县区2016年建制村路面硬化补助资金从原来的每公里50万元分别提高到每公里68万元和73万元,其中:昭阳区、绥江县每公里补助资金提高到68万元,镇雄、彝良、威信、盐津、大关、永善8个县每公里补助资金提高到73万元。

(二)加大高速公路融资力度

一是引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全力做好昭泸、昭乐等高速公路昭通段的融资工作。已与多家央企、省属重点建设单位开展多轮洽谈,达成合作共识, 宜毕、宜昭、昭泸、都香4条高速公路将于年内启动建设。二是创新措施推进建设。采取“一路一策”“一项目一策”措施,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吸引更多资本进入交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发起并设立重点工程建设投资基金,支持前期工作成熟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私募债等融资产品。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公路管理养护力度

(一)理顺管理体制。为切实解决路政管理机构设立分散的问题,职能部门已就公路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力求先行先试,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综合执法新的突破。将交通运输公路运政执法机构和市内的多家路政管理机构整合为一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二)创新养护责任机制。按照“市级指导、县级负责”的原则,和“省给补助,地方自筹、谁受益谁养护”机制,实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采取“常年养护、季节性养护、临时性养护”等灵活多样养护方式组织养护,以正式职工带领农民养护工为主,农民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的多种方式,推进公路养护管理。同时,已将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的责任制目标进行考核。

(三)强化养护资金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以通行费投入为主、普通公路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管理资金保障体系,确保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及管理机构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规范成品油消费税返还资金等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加大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各县区已把县乡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养护经费;部分县区已把公路路政协管员的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稳定和壮大了路政执法队伍,路产路权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已将各县区县乡公路养护资金配套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区政府的责任制目标进行考核。

(四)强化隐患排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15〕22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有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云交管养〔2015〕277号)文件精神,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县乡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1860处,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到了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待资金落实后,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防护栏、警示墩等安保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