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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6年第31期(总第103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阅读:403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政府转交了《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法治宣传教育意识不够强、普法工作责任不够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够明显、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薄弱、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不够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分解细化任务,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宣传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

市人民政府按照市人大审议意见,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着力整改落实。一是及时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会议。通过对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认真分析,总结了“六五”普法的经验教训。下步工作中,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培育,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逐步形成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高位推动规划实施。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规划中确定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行业法律法规为主体,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经常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工作,突出抓好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外出(来)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少数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为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大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力度。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特别注重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大普法”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成立了以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47家市直单位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普法职责,全市“大普法”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进一步明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昭通的实施意见》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昭通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昭通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制定了《中共昭通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中共昭通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规则》,确定了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职责,量化了目标任务。市司法局还先后印发了《昭通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昭通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各县区按照市级做法,成立了法制教育专项组,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细化方案,有力推动了法制宣传责任的落实。

三、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提升

市直各单位充分发挥部门的主导作用,认真按照《昭通市市级执法部门(单位)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和《昭通市市级执法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季度报表》的要求,承担起普法主体责任,在抓好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在我市掀起了一次次普法活动高潮。如:市环保局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昭通督查的契机,组织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切实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牵手平安行”活动,组织开展“交警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着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法规意识;市住建局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巡查并发放与农民工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市交通局通过“送法下乡、送法上门”的形式,从思想上提高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通过不断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国家机关特别是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全市逐步形成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各类诉求依法表达,公民权利依法维护,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创新

充分结合各类媒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扩展普法深度和广度。一是充分发挥市级媒体的主阵地作用,扩大宣传面。今年以来,通过市司法局同昭通市广播电台继续联办《大家说法》栏目,于每周五下午14:15—15:00直播,每周六、日同一时间重播,邀请了部分市直单位、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所参加录制节目,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或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弘扬法治精神,取得较好成效;通过市司法局与昭通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普法教育之窗”,每周一期,紧紧围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缉枪制暴、防邪反邪、禁毒防艾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阐释法律,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通过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广播电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了主题为“走进戒毒所——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大家说法》专题直播节目,节目通过现场直播、现场访谈、现场连线、学员互动等形式,展现了戒毒学员们的教育改造成果,增强社会各界对戒毒所的了解,深受广大听众朋友的好评。二是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通“昭通普法”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69条。全市11个县区基本开通了普法微博、微信,部分县区还开通普法网站,市、县各部门门户网站均设置法律法规专栏。三是传统媒体普法成绩显著。昭阳区的《聚焦普法》、鲁甸县的《法治鲁甸》、永善县的《法治永善》等电视专题,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服务百姓”为宗旨,让老百姓不仅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还能学到很多自我保护的常识。四是实施法治文化工程。昭阳、鲁甸、巧家、水富等县区建成各种形式的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长廊、法治文化墙,让群众更好地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真正使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群众生活,并将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不断向居民小区、新村街道、建筑工地等地延伸。通过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五是普治并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印发《昭通市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区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乡镇、法治企业、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并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普法工作,促进法治昭通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进一步加强

针对普法专职人员较少的情况,出台了《关于在我市组建普法讲师团及志愿者队伍的通知》,积极组建普法讲师团及志愿者队伍,通过吸收各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参与普法工作,改变了以往单纯依靠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人员宣传法律的格局,将普法延伸至47家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146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形成了总计近300人的普法队伍。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正在研究,准备以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吸收社工人员参加普法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把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使之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实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

六、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进一步保障

在“七五”普法规划中,市政府决定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普法经费增加一倍。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预算解决40万元普法专款,并要求各县(区)解决落实好普法经费,人口在20万以上的县(区)每年保障30万元的普法专款,人口在20万以下的县(区)每年保障20万元的普法专款。市级普法经费将于十月份调整预算时拨付到位,各县区也拨付了数额不等的普法经费。

下步工作中,我们仍将按照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出的建议要求,对还没有到位的工作全力抓好落实,补齐短板,积极做好新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创建法制昭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