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袁晓渝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