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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6年第31期(总第103期)

关于市审计局李绍军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调查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阅读:1057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2016年8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统一安排,常委会成立了以绿松副主任任组长,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唐正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古开芹、副主任李斌为成员的第四评议调查组。于7月11日至7月28日,通过到市、县(区)进行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履职情况报告、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市审计局李绍军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调查。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和《昭通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对任命人员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评议调查组认真研究制定了评议调查方案。7月28日,评议调查组到市审计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李绍军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与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座谈,并开展了工作评议问卷调查。包括在县(区)开展的评议调查在内,共发出调查问卷119份,收回119分。其中对审计局工作满意的116份,占97.5%;基本满意的2份,占1.7%;未评价1份,占0.8%;不满意0份。在对李绍军同志的民主测评中,“德能勤绩廉”共有13个子项目,共1547个评价,其中,评价为“好”的1446票,占93%;“较好”的93票,占6%;“一般”的8票,占1%;差的0票。

二、李绍军同志的履职情况

李绍军同志自2012年担任市审计局局长以来,认真履职尽责,求实创新,全力推进全市审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注重基础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着眼于建立一支“依法、独立、清廉、务实、高效、文明”的审计干部队伍,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以作风为基础、以能力为重点、以业绩为导向,广泛开展审计职业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学习型审计机关建设。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党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兴审讲堂”、机关职工微信群等学习平台,推进机关政治理论和审计理论学习。二是强化业务素质培训。按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市、县审计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进修深造,每2-3年组织其他审计干部到相应院校进行轮训”的目标要求,已累计组织全市8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190余名审计人员到清华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浙江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知名学府进行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审计干部审计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打牢审计事业发展基础。2012年以来,市、县两级分别增设固定资产投资前置审计科、审计计算机技术中心、投资审计中心等职能科室,全市审计机关累计新增事业人员编制170余名,审计干部队伍总量与2011年相比增幅达65%。四是积极加强审计执业资格培训,提升审计干部专业知识水平。与2011年相比,全市审计机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增加到94人,投资审计专业人才增加到46人,计算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增加到53人,增幅均达到三分之一;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调整充实了32人次,内部提拔干部达45人。造就了一支思想成熟,政治可靠,作风优良,能力出色的审计干部队伍。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心一意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当好国家财政资金“守护神”。“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3400余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4.3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6.78亿元,审减固定资产投资额29.1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800余条,被采纳1900余条;审计移送或移交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案件线索110余件。其中,2015年,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325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6.0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6.06亿元,促进整改有关问题资金1.55亿元;审减固定资产投资18.42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18条,被采纳173条;移送或移交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11件。近年来,重点在七个方面加强了审计工作:

一是加强了宏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促进政令畅通。组织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简政放权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情况。二是加强了财政决算审计,促进了地方政府依法理财。2014年至2015年,在四个县决算审计中查出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等1.89亿元,县级财政少缴市级建安营业税等7201万元,政府非税收入未缴国库2.07亿元,挪用专项资金1.16亿元,违规列支基本建设支出3600万元,违规返还招商引资税收等557万元,违规低价出让土地导致土地出让金流失2280.72万元,违规拨付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地方政府违规抵押融资贷款2.6亿元。三是加强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工作思路,以促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根本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为中心,以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300余个,查出违规金额5.7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0.99亿元。四是加强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全市送审投资额343.29亿元,审减固定资产投资额29.18亿元,平均审减率达到8.5%。五是加强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领导干部600余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含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公安、检院、法院三长)100余人。通过审计,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业绩、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重点审计了试点县县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国土、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现状,揭示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资产产权收入流失等问题,合理界定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七是加大了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的审查与揭露,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创建文明单位,推动全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市审计局紧紧围绕“依法监督、文明从审、追求卓越、服务人民”的创建主题,扎实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2015年,市审计局机关迈入国家级文明单位行列,镇雄、彝良、威信、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鲁甸9个县(区)审计局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全市11个县级审计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率达81.82%。在全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社管综治和平安创建等考评中,市审计局连续被市委考评为“优秀”等次;2014年度,市审计局被省人社厅、省审计厅表彰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多名干部职工受到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以及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内容,巩固创建成果,今年,市审计局又专门制定了《昭通市审计局精神文明建设2016—2018工作规划》,通过巩固、创新、提高三个步骤,进一步对未来3年昭通市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结合新一轮精准扶贫目标要求,以实施乡村文明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主动适应精神文明建设新常态,特别是通过指导挂钩帮扶的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开展以“绿化、文化、和谐、卫生、平安”为主题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向深度拓展,向广度延伸。

(四)对李绍军同志履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价。经过与市审计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等座谈,以及县(区)了解的情况,结合测评结果综合分析,评议工作组对市审计局及李绍军同志2012年以来的工作表示满意。一是作为主要领导,李绍军同志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抓班子、带队伍,在市审计局机关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使做合格党员,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干部已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李绍军同志能够依据部门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三是作为审计局长,李绍军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能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审计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坚决斗争;四是作为“一班之长”,李绍军同志作风民主,工作务实,精通业务,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引领审计事业向前发展。同时,在学习、工作、纪律各方面能够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五是作为部门一把手,李绍军同志能够坚持廉洁自律和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审计工作中,坚持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把廉政建设工作延伸到审计工作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审前预防、审中监控、审后回访机制,促使审计人员不想不敢不能违纪。同时,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下基层坚持轻车简从,不铺张浪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得到基层干部的一致好评。昭通市审计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2015年4月,被市纪委命名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六是近几年全市的审计工作没有出现因为完不成任务而被市委市政府督查和通报的情况;七是全市审计部门近几年的工作没有出现重大问题、重大失误。

三、存在问题

(一)审计干部的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审计工作要求较高,少数干部业务技能、政策水平与审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

(二)政府投资项目前置审计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政府投资审计政策制度还需完善,市县(区)审计部门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之有的编标单位在编标过程中工作粗糙,随意性大,造价把关不严,导致在对一些建设项目审核中,不能及时出具审计结果。

(三)监督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有的审计人员到基层工作方法简单,对被审计对象指导和帮助不够。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人员培训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审计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提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前置审计工作相关制度。要加强管理,科学设定项目工作量和时限,并依项目轻重缓急,充实前置审计力量,提高审计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一方面,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另一方面,要加大跟踪审计的覆盖面,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要从制度上加大监督力度,帮助基层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指导意识和服务意识。审计不仅要行使好监督职能,也要行使好指导和服务职能,还要发挥好警示教育的职能作用。要从根本上规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尽最大努力减少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