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党的建设 >党建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学习全省州市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邱芳 发布时间:2016.11.08 阅读:6721

2016年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州市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10月20日,全省州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传达了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会议精神,回顾了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向党组汇报了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绍雄对进一步做好我市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中共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地方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主动接受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二是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永恒主题。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良法善治的关键所在,要尊重和体现规律,树立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完善备案审查的相关制度,坚持做到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要在建立健全立法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立法工作任务的需要。五是要抓好当前工作。要依法有序推进年度立法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抓好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和明年立法计划的拟定,统筹推进立法工作;要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为地方立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及成员出席会议,各委室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