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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6年第30期(总第102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30 阅读:454

201662829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光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农村电网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农网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扶贫攻坚工程。自1998年实施村村通电工程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全力以赴争取电网改造项目,精心布置和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农村电网结构大幅改善,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升,电力消费逐步扩大,农村电网在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提高用电质量、减轻用电负担、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自然环境条件、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因素制约,也还存在城乡电力服务差距明显,农村电力保障能力不足,边远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滞后,农网改造规划与相关行业规划不够协调等问题。为保证电网改造工程任务如期完成,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农网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促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推进农网改造工作。

二、要完善机制,加快农网改造工程进度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将农网改造工程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建立一个由发改、电力、国土、林业、农业、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协调机构,采取月度协调的方式,县级人民政府最少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市级人民政府最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电力部门作为农网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应主动给项目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汇报农网改造工程情况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各方配合的运行机制。

三、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的广泛理解支持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形成政府领导、企业实施、群众参与、多方配合的农网改造工作的新格局。

四、要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等损失浪费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加大规划协调力度,对民族村、易地搬迁示范点的选址和相关变动情况应及时与电力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使农网改造的规划与城镇化和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交通和通讯网络建设等各专业规划的合理交叉、有机衔接,做到片区内布局合理,减少基础设施的缺失和损失浪费。

五、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要采取合并、收购小网等方式,进一步理顺现有的发电企业与供电企业的关系,从根本上协调解决好小网与大网的利益问题。二是要争取建立地方自己的供电企业,学习借鉴其他地方成功经验,消纳我市几大电站的留存电量,可以集中全市范围内中小水电站的发电量,统一供电,为招商引资创造基本条件,通过企业的有序竞争来推进昭通经济社会的发展。

六、要提早谋划,积极推进新一轮电网升级改造工作

国家已启动了新一轮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我市应总结经验,早规划、早统筹,扎实做好电网升级改造的前期工作,让更多的升级改造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的盘子,更好地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