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至29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胡性松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06年国务院和云南省先后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始终把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依法防治艾滋病水平,为进一步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蔓延,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艾滋病疫情态势严峻,防控压力巨大;二是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四是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五是艾滋病监测和检测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经费投入不到位,岗位补贴兑现难。针对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形势严峻,感染人群职业分布日趋多元化,多种传播途径并存的实际,为进一步推动“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真正打好“防艾”人民战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和健康教育是当前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流行的最有效手段。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围绕艾滋病防治知识、献血知识和艾滋病防治方面的法规政策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确保艾滋病防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努力做到针对艾滋病高危群体、高危行业的知识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二、全面落实艾滋病预防和控制措施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大力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加强对职业防护和血液制品的管理,确保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要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待遇,促进职能职责充分发挥。
三、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尽快编制《昭通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抓紧启动全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切实抓好艾滋病的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等工作,坚决遏制艾滋病蔓延势头。
四、加大关怀救助力度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和“五扩大、六加强”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自愿咨询检测以及关怀救助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存的宽松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对从事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切实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隐私权。
五、强化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考核督促
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考核督促力度,细化宣传教育、经费投入、预防控制、关怀救助等指标体系,严格督查考核。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的,要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