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胡性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促进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提高依法防治艾滋病的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23日至29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永善县、昭阳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通过实地查看、深入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围绕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情况,“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情况,艾滋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情况(含组织领导、机构编制、经费投入等),艾滋病监测、检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等方面,重点检查了防艾办(局)、疾控中心、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客运站、市强制戒毒所以及部分乡镇、社区、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并于5月30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赵卫副主任委托,我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艾滋病防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34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防艾委,加强了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艾滋病防治工作,先后出台了《昭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昭通市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10年)》、《昭通市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全市各级各部门重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将“两个条例”的宣传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广泛开展宣传。同时把“两个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开展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多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和培训教育活动。卫计部门每年利用“626”、“10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为宣传载体,组织卫计医务人员广泛开展防艾知识咨询宣传。教育部门免费给学生发放《艾滋病防治手册》等宣传资料,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艾健康教育。各级政府还在社区、车站、医院、宾馆、娱乐场所等地通过悬挂宣传画、宣传标语和设置宣传栏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艾滋病防治的意识。
(三)健全机构,加强防艾队伍建设。市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多次研究防艾工作机构问题,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市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关于成立昭通市防治艾滋病局的批复》、《关于成立县区防治艾滋病局的通知》、《关于核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批复》等文件批准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核定工作人员和领导职数。市卫计委根据批复组建了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切实加强了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使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四)加大投入,确保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自“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县两级财政不断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确保了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2006年至2015年,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1010万元;2008年至2015年11个县(区)级财政累计投入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1378.99万元。
(五)防治结合,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体系,疫情网络管理逐步规范化。创建了艾滋病快速检测点、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对结婚登记人群开展监测检测工作,对主动进行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检测,并持续扩大检测覆盖面,2006年至2016年4月累计完成艾滋病抗体检测300多万人份,累计登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459例(其中:男性2803例,女性1656例,男女比例是1.69︰1),报告死亡936例。二是卫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艾滋病疫情传播的特征,着力抓好酒店、娱乐场所、洗浴中心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卫生监督检查。三是通过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安全套推广,探索和搭建暗娼、男男性行为干预平台等方式,开展对吸毒人群、性传播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四是各级采供血机构进一步完善了血液管理质量监督和控制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切实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杜绝艾滋病医源性传播。五是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开展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产前教育内容,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落实免费治疗和随访咨询管理。六是大力推广以感染者管理为重点,乡镇、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对感染者和病人定期进行随访关怀和相关检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艾滋病疫情态势严峻,防控压力巨大。一是随着检测覆盖面的扩大,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增速大幅上升。近5年来,艾滋病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平均增速达到17%(全省是1.5%),仅2015年 ,全市报告940例 ,较2014年同期上升39.7%(全省是3.1%),位列全省第一。二是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报告的4182例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由市外检出报告的有1256例,占30.0%(全省是3%),位列全省第一。三是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3种传播途径并存,性传播占绝对主导。2015年,在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性传播占95.6%(全省是91.8%),位列全省第三,血液传播占2.9%,母婴传播占1.2% ,不详占0.3%。四是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人员中,50岁以上的老年人2015年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比例持续上升,占34.4%(全省是26.1%),位列全省第一。五是男男性行为人群感染率偏高,2015年全市男男性行为人群感染率8%(全省是5%),位列全省第六。根据疫情分类标准,昭阳区、鲁甸县、镇雄县已进入一类县(区),其余8县均为二类县。
(二)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地方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不足,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一般化。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艾滋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不够强,对条例规定的各自职责不够了解。
(三)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一是农村一些村组仍存在宣传死角,基层群众对艾滋病知识了解不够,艾滋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的群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甚少。二是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支持理解不够。
(四)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还有鲁甸、大关、永善、绥江、水富五个县至今还未创建艾滋病确认实验室。二是工作队伍人员不足,疾控中心防艾专业人员和确认实验室人员紧缺的情况较突出。三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难以适应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五)艾滋病监测和检测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艾滋病监测和检测的难度大,覆盖面还不够广。一是艾滋病检测实行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有效管理传染源难度大。二是周边地区近年来疫情上升也较快,加大了我市艾滋病防控压力。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多,已成为艾滋病流行的高风险人群。四是信息网络建设滞后。
(六)经费投入不到位,岗位补贴兑现难。一是按照“两个条例”中艾滋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不断加大了防治所需经费的投入,但与我市面临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所需仍有差距。二是全市还普遍存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和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员特殊补贴未按规定兑现的问题,影响了全市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队伍的稳定。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艾滋病疫情的态势,深化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严峻性的认识。一是要按照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艾滋病防治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紧紧抓住防控关键时机,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尽快遏制全市疫情上升的态势。要按照《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抓紧制定《昭通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适时启动全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以科学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奋力做好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二是要加强领导,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联防协作,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上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两个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要把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宣传教育这个重点,不留死角,力争知晓率达到100%,努力形成全民防艾的宣传氛围。一是加大对公众普及性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创新方式、丰富内容,通过公益广告、专题、专栏、微电影、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切实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切实履行“两个条例”中规定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宣传。三是做好易感染人群、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咨询,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一是督促还未创建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的县加快工作进度,限期完成创建,早日开展工作。二是要及时研究,解决好艾滋病防治工作队伍缺编、空编问题。三是要强化艾滋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提升业务技术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业务强、技术精、能服务的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确保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做好艾滋病监测和检测工作。一是要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筛查力度。除了继续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节点的筛查以外,还应该强化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吸毒人群、老年人等本地重点人群的检测和干预,千方百计尽量扩大覆盖范围,做到依法筛查,对艾滋病疫情早发现、早防控、早应对。二是要加强艾滋病监测、检测的网络化建设。市疾控中心应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起艾滋病疫情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对全市艾滋病流行态势及时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措施,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保障。
(五)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强化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两个条例”中关于“艾滋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以及《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昭发〔2014〕22号)中关于“到2015年各县区的人均防艾工作经费要达到1元”的要求,继续将市和县区政府防治艾滋病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要加强艾滋病防治资金的统筹协调、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要解决好艾滋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的特殊补贴。根据“两个条例”、《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参照麻风病防治津贴标准,对艾滋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给予特殊岗位津贴,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工作上的关爱、生活上的关心,真正解决好广大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稳定防治队伍,调动防治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救助。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医院和家庭为基础的感染者和病人的社区关怀、管理、治疗和护理体系,加大随访力度,加大生产、扶贫、教育、医疗、民政等方面的关怀和救助,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大、六加强”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帮助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减轻疾病的痛苦,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摆脱生活的困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