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至2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桂红所作的《关于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招聘、管理、培训、待遇提高等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尽管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为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还存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配套设施有待加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等问题。与不断扩大的办学规模和人民群众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期望相比,我市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操守,严肃教师纪律、规范从教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引导教师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安心教书,潜心育人。
二、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要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明确细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把优化教师资格准入、专业结构与广纳教育人才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吸纳乐教、适教人才。进一步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创新培训方式、载体,搞好供需对接,强化校长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针对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学习周边地区好的管理经验,认真研究分析,着力打造精品学校,逐步建立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的有效机制,进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应根据各级各类教育实际,盘活用活编制资源,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村级小学、教学点要实施特殊师资配备政策。要健全完善县域内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推进城乡教师定期交流,确保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队伍的充实、稳定和优化。要建立健全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为高水平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标准,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
四、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广大教师参与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鼓励教师多形式、多渠道参与治校治学,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及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要全力保障教师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缴纳。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要实施和完善特殊津贴政策,逐步提高待遇,确保招得进、留得住。近期内,市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教师待遇落实检查措施,定期了解和解决存在问题。要努力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市教育局应深入调研,制定农村教师周转房五年建设规划,分年度实施,争取在“十三五”得到有效解决。
五、进一步营造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听取教师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要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事迹,弘扬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优良传统,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六、积极探索创新办学模式
学习借鉴周边地区办学经验,通过引进民间资本与政府合作(ppp)办学等模式,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弥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