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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5年第26期(总第98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昭通市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2 阅读:403

2015年10月27日至2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李绍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市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的安排,对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涉及内容丰富、工作量大,审计的质量较高,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工作成效显著。同时,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市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审计一项、规范一块、促进一片”的目标,建立健全审计意见整改督办和问责机制,加大跟踪审计监督力度,着力加强行业系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审计效果。

(二)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解决相关问题。一要防止有的问题年年审计都存在的情况;二要把有关问题提高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三要结合审计结果来研究改进有关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知识和财经纪律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四)市人民政府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逐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