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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5年第27期(总第99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2 阅读:402


2015年12月2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郝流勇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表现为:组织领导有力,办理程序规范,督促检查严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办理实效不断增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承办部门答复行文质量不够高,面商有待强化,档案管理存在不足,沟通协调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

市人民政府尤其是代表建议具体承办部门要不断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呼声,扎实办好代表建议,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在的成效。

二、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各承办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要立足于动真情、出实招、办实事,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强化与代表的面商工作,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行文答复质量,在强化规范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对暂不符合政策条件解决的代表建议,要积极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三、不断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同各承办部门之间的联系,深入承办部门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对办理进度较为迟缓的要加强督促。代表建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合力,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内部督办力度,使内部督办经常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效率。

四、不断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创新力度

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创新,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总结提炼、开拓创新,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