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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6年第29期(总第101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1 阅读:618

——2016年4月21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正荣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下旬组成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禄松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3月21日至25日深入永善、绥江两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8日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公路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公路法的基本情况

新修订的公路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宣传。全市交通运输管理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对辖区内公路进行规划修编、建设、管理和养护。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对公路法在全市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一些建议被采纳运用,一些问题得到了整改。公路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公路法的宣传贯彻更加深入广泛。一是昭通路政管理支队、昭通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每年都要制作宣传资料,从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二是路政管理部门经常以公路非交通标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以及危害桥梁、隧道安全等行为为重点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通过以上宣传贯彻措施,公路安全畅通得到了基本保障,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加之群众看到了交通状况的改变所带来的红利,对公路交通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很多群众,尤其是边远山区的群众自发地集资要求修通公路,自愿出钱或者出力管理养护公路的情况进一步增多。三是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针对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组织了大规模的行动,全民爱路护路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公路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二五”期间,公路交通得到了全面提速发展,麻昭、昭会高速先后建成通车,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昭通段全线贯通。昭通至昆明、至成都、至重庆实现了全程高速化,镇毕高速公路加快了建设进度,大山包一级公路和昭阳至永善、至江底等国道省道建设或改造工程先后开工。截至2015年底,全市公路里程达到17298公里,比“十一五”末增加了1744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595公里,占3.4%;省道1534公里,占8.8%;县道3736公里,占21.7%;乡道9016公里,占52.2%;村道1564公里,占9%;其他道路853公里,占4.9%。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258公里,占1.5%;一级公路30公里,占0.17%;二级公路926公里,占5.4%;三级公路186公里,占1.03%;四级公路12140公里,占70.2%;等外公路3758公里,占21.7%。五年共完成公路建设投资350亿元,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干线公路所占比例仍然偏低。

(三)“十三五”公路开局良好。一是市人民政府提出了互联互通的公路路网规划。着力实施“168”公路路网建设和“三网融汇”计划,即建设村组公路1万公里以上,提级改造国省道、县乡道600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800公里,推进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融汇成网。着力构建“一环两横四纵三联络”的高速公路路网。一环: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两横:都香高速公路,昭泸高速公路。四纵:银昆高速公路,沿金沙江高速公路,宜昭高速公路,宜毕高速公路。三联络:昭乐高速公路,大永高速公路,巧蒙高速公路。二是市人民政府与省公投公司、山东高速集团、云南建工集团等企业达成了昭泸、宜毕、昭乐、巧蒙等高速公路合作建设意向。力争9条高速公路在“十三五”前三年全面开工,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构建以中心城市为起点的两小时交通圈。力争普通国道中二级以上公路达到60%以上,普通省道中三级以上公路达到4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硬化公路。三是昭乐、巧蒙高速公路已分别于今年2月、3月开工建设。

(四)公路建设管理及项目完成情况较好。一是“十二五”期间,交通部和省交通厅下达我市建设项目544个,共7398公里。其中:干线公路项目6个,共727公里;红色旅游项目1个,共15公里;重要县乡道项目13个,共189公里;通乡油路项目22个,共761公里;国有林场公路项目4个,共78公里;建制村公路项目476个,共5353公里;通达工程项目21个,共252公里。二是截止到2016年2月底,共开工建设项目540个,共7087公里。已完工项目444个,共5977公里,在建项目95个,共2032公里。三是严格公路建设管理,坚持以质量、造价和招投标管理为重点,严格落实基建程序。严格招投标管理,建立招标代理库,强化市级专家库管理,落实招投标层级管理、过程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从业单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最大程度消灭质量隐患;落实重大项目前置审计、重点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突出重大变更设计审查审批,控制投资成本,节约建设资金,工程建设总体实现有序可控。

(五)公路养护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十二五”期间,省公路局下达昭通公路路网改造项目29个,总投资4812万元,已全部完成。其中:危桥改造项目19个,总投资2400万元;安保工程项目7个,总投资1662万元;灾害防治项目3个,总投资750万元。另外还完成了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资金7973万元。二是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地方公路列养里程15037公里。其中:地方管养省道686公里,县道3731公里,乡道9016公里,村道1564公里,桥梁1240座,隧道78道。共创建公路管养县级示范点2个,乡级示范点22个。县道示范路20条,共366公里;乡道示范路40条,共411公里;村道示范路21条,共116公里。同“十一五”相比,地方公路列养里程增加2221公里。“十二五”期间,累计争取省补助养护资金28307万元,比“十一五”期间的13891万元增加了14416万元。“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六)路政管理职责任务基本明确。全市辖区内除去昭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水昭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外,负责地方公路管理的还有:昭通路政管理支队,现有职工123人,负责管理辖区内干线公路21条,共1647公里;昭通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现有职工26人,下设11个县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现有专职路政管理人员78人,协管人员63人,负责辖区内15037公里的路政管理工作。

二、公路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公路法学习、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一是公路法颁布实施以来,整个学习、宣传基本是以报刊、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对系统内职工的学习要求不够严格。对社会的宣传有些流于形式,很多群众只知有法,而不知道法律的具体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不是很清楚。二是执行公路法不够严格、到位,一些损害公路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或处罚,对违法行为没有起到警示作用。

(二)公路路网规划还不够完善。对干线公路的规划基本达到科学完整的要求,能够融入国家的路网规划。但对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的规划还存在一些缺陷或漏洞。省、县、乡镇、村之间还存在一些断头路,有的地方只需要几公里,甚至几百米就能联通,但是由于行政区划等因素而未联通。形成了主动脉畅通而毛细血管堵塞的状况。而规划不到位就进不了国家和省的道路网,今后要弥补,地方的投入难度很大。

(三)公路建设和改造投资严重不足。一是市、县区财政都非常困难,筹措前期工作经费已经增加了很大压力,要配套建设资金更是难上加难。二是昭通特殊的地形地貌决定了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无法完成公路建设或者改造的任务,所以在作业设计上就没有到位。很多公路是根据资金投入设计的,该有的挡墙、保坎没有纳入设计,该换填土方的地方设计不到位,造成公路建成后无法保障畅通或者达不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三是按资金投入多少来设计的公路不够人性化,特别是在乡村公路的设计上,为了节省资金,乡村公路与原有的村组公路、户间道路交叉处上没有埋设涵管,下没有设计道口。当地群众出行只有填平侧沟或者挖开保坎才行,前者让排水沟堵塞,雨水、污水直接上路,造成路面损坏,后者让保坎失去作用,造成路基垮塌。

(四)公路管理养护不到位。一是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混乱,全市辖区内共有四支公路路政管理队伍。形式上各有其责,实际上职责交叉,分不清职责,造成公路管理的力量分散,也让群众无所适从。二是重建轻管的现象仍然突出,路政管理和养护的力量本身就不足,近年来由于公路建设速度加快,任务加重,技术力量跟不上,所以很多路政管理养护有经验的人员被抽调去充当公路建设的技术员,造成已建成的公路无力量进行管理养护。三是公路损坏维修不及时,一些公路发生塌陷,长时间得不到维修,经车辆碾压后塌陷面积越来越宽,维修难度加大,成本增高。四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县区配套的资金没有完全到位,另一方面由于公路建设速度加快,新建里程增多,而数据录入及上报争取力度不够,全市有几千公里已建成公路未能纳入省的养护补助范围。五是管理养护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虽然设立了公路养护管理所,但管理人员都身兼多职,没有把精力放在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上。很多乡村组织没有把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无人抓、无人管的公路大量存在,“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六是非法侵占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乡村公路随处可见建筑垃圾,以路为市现象突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加水点、乱设减速带、强开平交道口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有的乡镇集镇把摊位摆到了路中间,严重影响了公路畅通。七是涉路涉法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八是治理“超载超限”工作有所弱化。“治超”工作由路政管理部门交由养护部门管理后,由于上级部门只拨给人员经费,没有拨给工作经费,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且执法资质也有争议。造成“超载超限”情况越来越突出,尤其在县乡、乡村公路上。九是路产路权界定不及时,公路法相关规定难以实施。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县取得了县乡公路的产权证书,大部分县尚未界定办理,路产路权的维护非常困难。乡村、村组公路多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或群众自发组织修建,没有对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过补偿,所以没有办理土地手续,这也给今后的养护、管理、使用埋下了隐患。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应进一步加大对公路法学习、宣传力度。一是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公路法,深刻领会公路法相关规定,严格依法管护好公路。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路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矿山、进乡村,努力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面。三是应及时公开通报查处的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以案示法,努力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二)要进一步完善公路路网规划。一是要更多地实地踏勘,详细掌握现场资料。二是要多征求沿线群众的意见,尽可能采纳好的建议,杜绝或尽量减少“断头路”,让公路路网更加科学,通行更加便利。三是要尽快完善乡村公路路网规划。

(三)要进一步争取多方支持,创新建设模式,加大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公路建设要力争一步到位,包括安保设施、绿化亮化、标志标牌设置等应一次形成,尽量避免因投入不足而留下隐患,增大公路管护成本,给公路交通带来不安全、不畅通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加大公路管理养护力度。一是要及时研究解决路政管理机构设立分散的问题,尽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公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多家路政管理机构整合为一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二是要积极主动争取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三是要督促县区把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认真研究解决公路协管员的待遇及公路路权的界定和产权保护问题。四是要把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组织的职责范围,落实好“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理养护机制。五是要增强交通运输、财政、国土、城乡建设、公安、通讯、电力、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