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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1 阅读:375

——2016年4月21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正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李彪副市长的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市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六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高位推动,保障有力。

一是制定了规划。根据中央、省关于“六五”普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昭通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我市“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健全了机构。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普法工作,解决了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1年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14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41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明确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原则,进一步明晰了各县区、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了责任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宣传员、联络员等工作人员,有序推进了各项工作。四是落实了经费。积极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级按人均每年0.3元、县区按人均每年不少于1.0元纳入预算,专款专用,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五是加强了督查。在“六五”普法期间,市普法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随时跟踪督促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作到了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了多次视察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切实推进了“六五”规划的落实。

(二)规划引领,全面推进。

一是全面抓好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昭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自学法律、法制讲座、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学法档案等制度,共举办了5次专题法制讲座。依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律法规在线学习,不断拓展学习渠道。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初聘培训内容,深入拓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知识面。结合广大农村实际,认真组织村“两委”成员参加远程法律教育学习。认真落实《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市级共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14场(次),参考领导达74 人次。深入开展普法考试,全市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参加“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累计参考10万余人次,达到以考促学目的。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下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昭通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分解的通知》,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启动的时间节点,目前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已完成了法律顾问的聘请。三是全面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力度。在全面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基础上,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实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①抓牢青少年这个主要群体。大力开展了“送法进校园”、“不让黄赌毒进我家”、“大手拉小手”等活动,专题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印《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读本》5万余册,印制“普法作业本”5余万本,免费发放至全市各中小学校。依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书籍、展板,结合观看强戒人员、矫正对象的改造情况集中开展教育,效果明显。②抓紧企业管理人员这个重要群体。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在全市开展“千名干部进万企宣传活动”,完成了市交投公司、开投公司、昭通宏联物业公司、昭通恒邦公司等法治企业创建试点工作。③抓准村(居)社区“两委”这个重点群体。通过集中培训、送法下乡、设立流动法庭等,让村(居)社区成为群众学法守法的基地。结合网格化管理,广泛建立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中心户”,不断夯实了基层依法学法守法的基础。④抓牢流动人群这个难点群体。依托农村劳动力和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和宣传内容,大力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34万余人次。充分利用春节等各种节假日,组织人员到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地点开展宣传,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四是推动实施“法制班主任”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创法制班主任工作,把法制副校长制度推向更高层次,实现精准普法。2015年昭阳区96名法制班主任走进了班级,用精彩的“第一堂法制课”奏响昭阳区“法制班主任进班级”的序曲。绥江县首批选聘83名政法干警担任法制班主任已经上岗,其他县区正积极有序推进。五是积极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外延和内涵。在推进“法律六进”基础上拓展法律进清真寺活动,在全市100余所清真寺推进了《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积极开展四建一聘工作,即:建一个法制宣传栏、建一个法律图书角、建一个法律广播宣传台、建一个法律讲堂、聘请一个普法宣传员,将清真寺打造成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切实提高了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和广大回族群众的法律素质,桃源龙头山清真寺阿訇马黎明荣获“全国普法模范”荣誉称号。

(三)多措并举,提升创新。

一是稳步推进“双普法”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昭通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培训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或上街设点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二是积极开展以宪法宣传活动为重点的主题宣传活动。编印了《宪法读本》宣传册,结合“3·15”、“6·26”、“10·26”、“12·1”、“12·4”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公职人员学习宪法的高潮。市文体系统把范本内容印制在体育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供广大群众观看阅读。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还扎实开展了“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综治维稳宣传”、“向污染宣战”、“拒绝毒品、牵手幸福”、“珍爱生命、远离毒品”、“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三是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优秀法治文化载体,创建了一批“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农家大院”,望海法治主题公园、昭阳区大山包法制宣传一条街、苏家院法治文化长廊、水富县法治一条街、鲁甸县法治文化走廊、巧家螳螂法治文化广场等已成为了我市法治文化建设亮点。开展农村业余文艺表演队伍法宣传培训20余期,按照每支队伍4000元的标准,扶持了全市700支业余文艺宣传队伍,各宣传队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文艺演出中采用群众喜闻乐道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四是积极开展“六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和“三个一”工程建设。组建了六大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无偿为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青少年、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构建起覆盖全市贫困特殊群体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城乡普法阵地建设,在村(居)委会、社区开展“三个一”建设,即:每个村(居)委会、社区建设一个法制宣传书架、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五是努力尝试新媒体普法。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进行普法,以真实案例解读、最新法律法规速递、普法视频等形式,共进行200余次普法宣传,重点涉及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120余部法律,解读法律法规500余条。六是开展多层次基层法治创建。全市共创建达标国家级“法治县区”3个、省级4个、市级11个,创建率达100%;“法律六进”示范点省级4个、市级15个、县区级30个;“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市级1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4个、省级26个、市级182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省级4个、市级13个;创建市级“法治企业”4个。2013年,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和彝良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普法办和先进县,1位同志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五年以来的共同努力,全市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普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部分县区和部门以及个别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存在思想上厌倦松懈、工作上敷衍应付等现象。

(二)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由于全市经济基础差、底子薄,财政增收困难,导致部分县区没有完全按标准将经费落实到位,使普法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三)工作创新上不够到位。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情况,普法工作开拓不够、创新不力,普法方法较为单一,对普法工作思考少、措施少、创新少。

(四)培育亮点上不够到位。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影响,普法中的一些工作特色和亮点没能及时进行提炼总结,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发挥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吸取“六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县区、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普法工作放在依法治市的整体工作中来谋划,发挥其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七五”普法的质量和效果。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要从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快成立昭通市“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组建全市普法讲师团及志愿者队伍,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提供组织领导保障和队伍保障,全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进一步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要在抓好各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的同时,进一步创新覆盖全民的普法教育途径和方式,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广度和深度,把法治昭通建设纳入重要宣传内容。

(四)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在巩固好《大家说法》《普法教育之窗》等栏目和网络普法、微信普法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载体,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和网络集群建设,积极运用新兴传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普法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普法经费的保障,认真按照要求把普法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划拨到位,专款专用。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六)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法律知识任前考试等有关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营造氛围,努力推进法治昭通、法治县区、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组建设。

各位领导,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抓不懈。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推进我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