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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2 阅读:72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昭通市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5〕4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政府留成烟差价清算返还收入16829.4万元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此款属彝良“9 • 7”地震发生后,中央增加昭通的20万箱救灾卷烟清算补助收入,鉴于市级收入来源单一,增收困难的实际,若一次性作为收入缴库,将导致市级收入大起大落,不利于财政均衡可持续发展,为此,需分年逐步缴库,市财政局已按审计要求于2015年10月纳入预算收入。

2.利息收入49.6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按审计要求于2015年10月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

1.延压税款1767.3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市地税局已督促各县区地税局按审计要求全部缴入国库。

2.土地出让应征未征税款500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缴库3277.31万元,其余1731.69万元正在整改中。

3.部分房地产企业欠缴税款12316.8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缴库3147.96万元,其余9168.87万元正在整改中。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 预算管理方面。少数单位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5万元;个别单位挪用专项资金弥补下属单位工作经费12.73万元;少数单位非税收入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177.97万元;少数单位违规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医疗互助金2.29万元。

整改情况:

(1)市农业局对挪用的12.73万元进行了调账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资产处置收入2.17万元已缴财政。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服务费105.29万元于2016年2月底上缴市财政,利息收入37万元缴入市财政,保证金专户24万元利息已缴市财政。

(3)市统计局支付的应由个人支付费用1.16万元已向职工收回。

2. 财务管理方面。个别单位经费支出管理不严,超预算列支各项费用69.1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97.89万元;个别单位对企业临时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导致重复和多退保证金44万元;少数单位应收款未及时清理收回379.38万元;个别单位会议费管理不规范,无报到花名册和列支项目清单。

整改情况:

(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重退多退的保证金44万元已追回。

(2)市计生委8.2万元其他应收款已清理收回。

3. 会计核算方面。少数单位支出依据不充分14.63万元;个别单位以拨作支15万元。

整改情况:市农业局以拨作支的15万元已经补充完善相关报账手续。

4. 资产管理方面。少数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173.34万元;少数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43.61万元。

整改情况:

(1)市统计局5.61万元固定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2)市天麻特产局未及时入账核算固定资产168.32万元已经进行调账处理。

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林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 少数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市林业局针对接待费预算,无预算支付3人3次出国考察培训费等问题。市林业局已认识错误,并承诺严格预算管理。

2. 市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农村能源项目管理政策存在缺陷,各县区林业局违规向农户收取工作经费、后续维护费、安装费、运费、上下车费和仓储费等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

(1)镇雄县乡镇林业站正在组织清退向农民收取工作经费9万元、后续维护费9万元。

(2)永善县乡镇林业站已全额退还向农民收取工作经费6万元、后续维护费7.2万元。

(3)巧家县乡镇林业站正在清退向每户农户多收取费用120元。

(4)绥江县林业局能源站杨某将收取的供货方维护费11万元存入私人帐户问题市纪委已立案调查,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水富云富镇、两碗乡林业站私自保管太阳能安装费结余资金0.7万元已于2015年6月16日上缴县财政局。

3. 少数县林业局改变农村能源项目设计,提高补助标准,减少实施户数,导致资金结余;少数县区林业局项目未实施或进度缓慢,大量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

(1)镇雄县林业局已按审计报告要求,确定了节柴改灶项目实施地点,编制实施方案,正在实施项目;雨河管护站修建项目因实施地点土地暂时无法落实,该项目已调整为镇雄县盐源镇林业站建设,并按相关上报审此程序报请省林业厅审批,于2015年12月取得省厅批复,县林业局将尽快组织实施;镇雄县林业局已按照审计意见落实管理责任,抓紧实施芒部镇森林管护房修建项目,该项目正在组织实施过程中。

(2)正在申请上级部门把沼气池、节柴改灶项目滞留资金转变为农村太阳能建设资金使用。涉及项目变更的及时书面请求省、市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组织实施。

(3)鲁甸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主体工程现已全面完成,预计2016年3月底前可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4. 少数县区林业单位乱发津贴补贴235.3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收回54.14万元,其余款项正在催收。

5. 部分县区林业局少数下属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财政资金、项目贴息等资金127.7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

(1)水富县林业局已将乡镇林业站套取资金余额4.5万于2015年6月16日上缴县财政局。

(2)永善县天山食品公司已将套取的林业贴息资金25万元退回县财政。

(3)盐津县林业局正督促津华专业合作社加快绵竹基地建设,确保贴息贷款1000万元资金发挥效益。

(4)绥江县林业局职工李某、鲜某重复报销会议费套取资金10万元问题,绥江县纪委已立案调查,对绥江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给以了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绥江县中村茶厂虚报林业产业项目,骗取的县级林业补助资金6万元已退还。

(6)镇雄县马厂林场未及时向财政申报已死亡退休人员情况,导致财政多预算拨付已死亡退休人员工资30415元,县林业局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全额上缴县财政局;镇雄县林业局贴息对象退回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4500元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全部上缴财政。

6. 部分单位和部门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361.72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

(1)2013年小草坝林场已将挪用的天保工程公益林资金116.5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2)巧家县林业局已追回白鹤滩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挪用的森林植被恢复费33.1万元。

(3)巧家县林业局已通过调帐处理,从行政公用经费中划拨59.88万元归还被挪用资金。

(4)巧家县林业局正在组织资金归还用于森林公安局业务综合楼建设的森林植被恢复费50万元。

(5)市林业局违规收取的报名费结余0.86万元已按审计要求于2015年9月29日上缴国库。

(6)镇雄县林业局已按照审计决定,通过调帐处理,将挤占挪用的森林抚育直接费用188932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7)永善县林业局正在组织资金归还用于购置车辆的森林植被恢复费18.6万元。

(8)彝良县国营林场挪用天保工程资金17.6万元按审计要求于2015年1月10日归还原资金渠道。

(9)绥江县林业局已规划被挪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6万元。

(10)三江口林场已于2015年9月30日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从自有收入中归还被挪用的10.67万元到原资金渠道。

(11)盐津县林业局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5.6万元支付购车款已按审计意见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

7. 部分单位和部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81.0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要求,市审计局对彝良县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征收管理中应缴未缴上级财政收入5214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上缴市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653万元,其余正在整改中。

(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严,企业和个人欠缴13359.2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收回661万元,其余正在整改中。

(三)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10706.5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20311.7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三、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

1.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个别乡镇整乡推进项目建设程序不符合规定;少数县部分项目未开工,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2)个别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县提款报账滞后、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2. 成贵铁路建设情况审计。

一是成贵铁路建设昭通段征地拆迁资金缺口大,配套资金不到位,市县筹资压力大。二是个别县未将铁路建设建安营业税2703万元专项用于成贵铁路征地拆迁。三是个别县少数乡镇存在征地拆迁补助资金公款私存和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四是个别县拆迁安置工作进度迟慢。

整改情况:资金问题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成贵铁路征地拆迁市级部门不承担资金筹措,由镇雄、威信两县自行收取铁路建安营业税专项用于铁路征地拆迁,目前昭通市正在向省铁投公司申请借款3亿元缓解征地拆迁资金困难问题,其中先期借款1亿元省政府已批准,正在办理借款手续,2亿元借款请示已报省政府待批。拆迁安置进度问题市铁建办已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市政府以成贵铁路协调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通知,督促两县进一步做好房屋拆迁安置、压矿补偿工作安排等工作,明确了职责、任务、措施和时间要求。目前,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仅剩余部分尾欠待工程变更设计批准后即可落实,房屋拆迁优先解决影响施工的重点部位,加快安置区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大量拆迁安置。旧城镇文兴村、罗布镇簸火村集中安置点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扎西镇江西湾、小关口、庙坝等集中安置点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建设;扎西镇田坝安置点正在进行征地。

3.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审计。

一是2014年项目建设进度迟缓;二是2014年部分标段项目受村民抵触无法实施,需调整建设项目。

整改情况:巧家县水务局于2015年12月25日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召开了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强调了工程时间节点,并与各相关责任人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

4.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审计。

鲁甸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及水富县人民医院三家医院存在的问题:一是高值医用耗材未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二是县人民政府未对县级人民医院制定存量债务回购计划。

整改情况:鲁甸县和水富县已经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1. 保障性安居工程欠账较大,闲置率高问题。

整改情况:鲁甸县3900套保障房未开工建设,闲置资金1.57亿元。县人民政府正积极筹措1800万元拆迁安置资金,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和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彝良县调整3631套保障性住房项目。大关县分配入住825套。鲁甸县分配入住277套。水富县分配入住138套,拍卖1套。

2. 个别县区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50121.4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3. 部分县区建设资金结存115560万元,占到位资金的24.92%,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威信县将廉租房租赁补助资金993.91万元上交地方财政,水富县2015年县财政已拨付资金1004万元,盐津县拨付资金1000万元,彝良县拨付资金1127.7万元。

4. 违规建设和分配保障房。部分县区不同程度存在户型面积超标准、保障对象超范围、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威信县取消1人廉租住房入住资格,22人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停发8户27人住房租赁补贴。鲁甸县清退违规出售的廉租房8套。水富县取消2人住房保障资格。盐津县收取租金52万元。彝良县取消该2户租赁补贴享受资格。永善县取消1户保障房资格,取消4人租赁补贴资格,清退租赁补贴0.8万元。

5. 个别项目建设运作不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称,存在风险和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大关县2010年廉租住房和2013年公租房部分建设项目已验收,但项目档案内验收资料不齐备和未办理竣工决算。县住建局现已对已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完善有关资料和办理竣工决算。鲁甸县“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问题。除“文屏镇人民政府征地2.793843公顷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和供地手续”问题整改外,其余项目正在整改中。

6. 部分县区未严格按比例从房地产开发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保障房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鲁甸县已计提184.2万元,水富县2015年国土局追收往年度出让金2168.11万元并缴入国库。

7. 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项目涉及县区高度重视,严格履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合理选址建设;大关县寿山镇2栋倾斜的廉租房,大关县已采取补救措施,聘请云南省质检总站进行了安全鉴定,并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进行了纠偏。另2栋待专项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出来后,在进行鉴定并制定处置方案处置。

(三)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审计

1. 政策执行方面。

(1)少数民办学校未按相关减免政策规定兑现学生补助352.2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昭阳区55.85万元已经上缴财政,镇雄县未兑现资金已经收缴教育局专户。

(2)部分学校非税收入478.27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3)未严格执行收费和代收费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昭阳区已经整改,镇雄已经停止收取校服费。

(4)部分县区中学未按市政府规定收回对外承包食堂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2. 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9844.2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巧家县归还资金139.1万元,水富县归还资金60万元,鲁甸县归还资金37.82万元,盐津调整归还资金262万元。其余正在调整归还。

(2)教育部门和部分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545.6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涉及资金已上缴财政。

(3)公款私存366.0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审计意见整改。

(4)8个县区39所学校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399.1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小金库”资金已经全部收缴县财政。

(5)多付款项,导致资金流失20.5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昭阳区多支付资金已上缴财政。

(6)个别学校应收未收食堂承包费、职工水电费等24.0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青岗岭中学应收水电费4.73万元未整改。

(7)坐收坐支现金178.3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8)镇雄县部分学校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公用经费95.9万元,部分学校重复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49.3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9)镇雄县部分学校挪用教辅资料款,形成新的教育债务5307.31万元;个别学校因教育经费困难、建设资金存在缺口,举债办学,用义务教育经费支付利息18.8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0)云天化中学2013—2014年获得财政公用经费299.21万元,但普遍存在违规收取班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11)个别乡镇及部门向学校摊派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涉及资金已经上缴财政。

3. 学校食堂管理方面。食堂采购行为不规范。一是违规招标,供货合同单价大于投标报价;二是无计划采购造成损失浪费;三是部分物资采购价高于当地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四是采购入库数量与供货商发货数量不符。

整改情况: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食堂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4. 教科书管理方面。一是管理粗放,造成损失浪费;二是违规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5. 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各单位正在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鲁甸“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

1. 恢复重建项目管理方面。恢复重建房重复享受补助、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特困补助、部分乡镇上报名单与实际兑付名单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鲁甸、巧家县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进行了整改。

2. 资金兑付方面。受损民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极少数受灾群众过冬生活补助未及时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鲁甸县、巧家县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及时组织对民房维修加固进行验收、对未发放的过冬补助进行清理发放。

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少数项目超概算投资1049.36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多计、重计工程建设投资5895.08万元;三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决算把关不严,造成工程项目投资严重失实。如,市级个别学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送审投资36866.33万元,审减5540.62万元,审减率高达15%;四是招标代理市场监督管理不严,招标控制价编制不真实、不合理、不规范,甚至超概算编制;五是个别单位对部分项目剥离建设内容,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六是个别建设单位与编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整改情况: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多计投资5895.08万元予以审减,建设单位已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相关单位进行结算。部分项目超概算投资的问题,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对超概算投资的项目报原审批部门进行审批,但均未再报批。招标控制价编制不真实、不合理、不规范,甚至超概算的问题,在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后,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行调整后发布招标控制价。其他问题正在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对市商务局局长程永和同志、市计生委主任龙波同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张昌恒同志、市农业局原局长肖本敏同志、市国资委主任李其友同志、市天麻特产局局长戴堃同志、市统计局原局长王崇明同志共7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个别单位还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市天麻特产局挪用39.9万元用于购置车辆和车辆运行费问题,将从2016年开始逐年压缩办公室经费,归还资金;市计生委违反发放电话补贴8580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违规支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用5928元,已由职工交回;其余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会议费用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