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5年第24期(总第96期)

关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松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调查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1 阅读:838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2015年6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统一安排,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为组长,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邱芳和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胡性松为成员的第四评议调查组,于2015年6月上旬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松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调查。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评议调查组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对任命人员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评议调查方案。5月31日至6月4日深入永善县、盐津县,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随机走访企业、非煤矿山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了解陈松同志及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6月5日,在市安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离退休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皮永宏同志就开展评议工作作了动员讲话,陈松同志作了履职情况报告,评议调查组开展了对陈松同志的民主测评和对市安监局工作情况的问卷调查,查阅了陈松同志四年来的年度考核考评、工作总结等资料,并与市安监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座谈,征求了对陈松同志及市安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评议调查中,调查组共发出并收回关于市安监局工作情况的调查问卷118份和对陈松同志的民主测评表73份。经统计,对市安监局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74份,占62.71%;“较好”的34份,占28.81%;“一般”的10份,占8.48%;“差”的0份。陈松同志民主测评表中,“德能勤绩廉”共有13个子项目,949个评价,其中,评价为“好”的共635个,占66.91%,评价为“较好”的共266个,占28.03%,评价为“一般”的共35个,占3.69%,评价为“差”的共13个,占1.37%。

二、陈松同志履职的主要情况

评议调查中,市、县安监局干部职工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干部等均对陈松同志任职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陈松同志自2011年5月任市安监局局长以来,坚定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廉洁从政,作风扎实,团结带领市安监局一班人不辱使命,攻坚克难,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以来,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性指标都大幅度下降,到2014年,事故下降50.96%、死亡人数下降71.94%、受伤人数下降85.49%、经济损失下降52.43%,死亡人数创历史新低,实现连续4年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连续4年获得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表彰,2012年获得国务院安委会授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陈松同志任市安监局局长以来,连续4年被市委组织部考核为优秀等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陈松同志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政治理论,带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自身加强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水平、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除自身学习外,陈松同志还通过强化“六抓”(即抓计划、抓宣传、抓学习、抓宣讲、抓培训、抓执法)措施,全面抓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培训,对全市安监系统300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73人进行了学习培训。按照直管行业要求,组织了全市4071家企业负责人开展学习公开信、签名背书活动,做到了应知尽知,广而告知,100%全覆盖。

(二)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陈松同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从严要求和督促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2011年5月以来,市安监局没有收到任何行政复议材料,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三)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陈松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能够正确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并积极配合评议调查组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昭通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建议》,陈松同志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他为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组”,按照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程序,认真办理后作出书面回复。

(四)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1. 狠抓直管行业日常监管。在陈松同志的带领下,市安监局通过实地调研,提出了“12347”(即:围绕安全发展这一目标,突出煤矿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两个核心,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个责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奖罚四大举措,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七个重点)的安全监管思路和“六抓六促”(即:抓宣传、促氛围;抓龙头,促下属;抓片区,促大面;抓沿线,促重点;抓督查,促责任;抓执法,促质量)工作方法,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注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推动了全市安全形势好转。截至目前,全市461家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建设,1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1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100%达到三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安全基础得到了不断夯实,直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2011年死亡28人、2012年死亡11人、2013年死亡7人、2014年死亡8人),事故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三项主要指标也得到有效控制。

2. 切实履行安委办主任职责。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情况,适时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并结合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段,提出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两节、清明、国庆和地震灾后等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共54次,平均每月开展6次以上,80%以上的安全监管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严管态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安委办协调会议,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始终敢于担当,每次事故和灾害发生后,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组织救援。通过上下各方努力,全市安全生产死亡人数创历史新低,保持了连续三年无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好记录。

3. 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打基础。陈松同志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不断的争取和努力,全市安监系统在办公条件、装备配置等方面得到一定改善,安全监管经费得到了切实保障,4年来,共争取各类经费1000余万元,帮助水富、绥江、巧家、镇雄等县建了独立的办公楼。二是强队伍。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安监系统共增加编制86名,增加人员71人,其中县区新增编制76人,新增人员66人。加强对干部的培养,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大胆使用机关中层干部,有效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顺关系。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昭通实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理顺全市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建议并得到采纳,实现了生产和安全有机统一,昭通市在全省率先理顺了安全监管体制。

(五)坚持廉洁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陈松同志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不奢侈浪费,不谋取非法利益。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较好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团结战斗的基础和前提,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威信,形成班子内部合力,较好地发挥了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得不够系统、全面,用理论指导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上还有一定差距。

(二)深入基层调研还不够。工作中在机关的时间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多,主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的时间少;深入县区、厂矿、企业走访调研和开展安全检查时,与领导干部接触多,与普通职工和农村群众接触少。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指导不够,关心帮助不够。

(三)对工作职能转换调查研究不够。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职业卫生的监管职能由卫生局划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松同志对划归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积极主动深入调研不够,对如何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研究不多、盯得不紧,人员机构至今未得到落实,对职业卫生的监管工作还未开展。

(四)对少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够。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检查力度在逐步加大,但对排查出来的少数隐患问题(包括一些基本不符合生产条件的采砂厂),督促整改力度不够,继续生产的隐患企业仍然存在。

(五)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安监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任务重,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缺少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发现隐患、处理隐患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落后,缺乏专门监察装备。

(六)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不够。主动与干部职工面对面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少。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困难关心、帮助不够。

四、工作建议

(一)坚持不懈抓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工作能力。还要重点加强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强对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

面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发挥好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要重视和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过程中,关系不顺、职责不明、工作被动等问题的调研,主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抓紧理顺关系,把划转后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握好事故易发的关键要素,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全面、彻底、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处置、全面整改、不整改不放过,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保持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

(四)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要逐步配齐配强安全监管队伍,注重引进和培养危化品、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安监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安全监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防腐拒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推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业务精湛、秉公执法、廉洁高效的安监队伍。要积极争取和协调,配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逐步改善工作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基本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

进一步加强与机关干部职工、基层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坚持经常开展交心谈心,了解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等状况,尽力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团结协作,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