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4〕6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抓好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上再强化,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2014年以来,在市人大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拓创新、扎实举措,圆满完成了建议办理各项工作任务。自今年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5点要求,以深化认识为起点,以强化督办为保障,以规范办理为重点,以促进落实为核心,切实推动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郭大进常务副市长在2015年度交办会上,结合审议意见的要求,对办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承办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高度深化认识,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化认识,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化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工作思路,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查短板、补短板的有效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敢于负责、严于负责、善于负责,促进建议办理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机制上再完善,进一步提高规范水平
结合办理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严格程序、操作规范、讲求质量,提高实效”的总体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继续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综合科室统筹把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五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方针”,把每一件建议办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承办人员,明确到步骤方法。同时,突出了面商环节。把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理念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协商规格提升到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层面,把协商手段扩展到广泛运用各种信息通信技术和面对面交流相结合,把协商频率加大到办前、办中、办后反复联系沟通,把协商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巩固发展“提、办、督”良性互动局面。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在“文来文往、书面答复”的基础上,更多地“人来人往、当面交流”。
三、方法上再改进,进一步推进办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细化绩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强化了文书立卷归档的要求,协办单位的办理职责的要求。二是围绕办理工作的延伸抓创新。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准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把做好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相结合,自加压力、自设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三是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行网上公开办理,努力消除建议办理工作的封闭状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相应的公开办理机制。四是积极探索办理人员培训机制。建立网络培训平台,用网络手段进行互动培训交流,弥补了传统培训方式针对性不强,受时空限制的缺点,不断强化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督查上再强化,进一步确保办结落实
坚持把办理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管理结合起来,对办理程序、办理过程、答复、存档等每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督查。一是时间上督导。督促各承办单位按办理时限制订办理计划和工作台账,做到早完成,早落实,杜绝拖拖拉拉和临时突击的现象。二是质量上督导。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力戒敷衍应付。三是落实上督导。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得到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同时,继续将滚动办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跟踪问效。对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建议进行了清理,并建立续办续复台账,实行对照销号管理。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认真开展滚动办理,对工作进展情况或阶段性成果每年至少续复一次,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