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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4年第23期(总第23期)

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会时的讲话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5 阅读:231

(2004年11月3日)

文德华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议开得很紧凑,很圆满。下面我结合各位委员审议市政府关于《昭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关于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情况报告》以及《关于2003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3个报告发表的意见,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决定》明确指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对多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从加强社会机制建设的高度对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要求,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决定》的要求。通过学习《决定》,认真总结全市近几年来在抓社会稳定,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经验,客观分析我市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判断和评估社会治安形势,切实查找抓社会治安管理方式的差距,制定有效措施,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竭尽全力巩固打击惩治两抢一盗、毒品犯罪的成果,坚持打防结合,专群结合,防止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反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建设,实现发案减少、治安秩序良好、群众评价好的总体目标。各级政府一定要吸取以往的教训,不要等到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政府才采取措施整治,希望今年和今后不再出现这种情况,要不断增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的工作监督,主要以“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是否得到有效防范,雇用打手进行团伙报复斗殴违法活动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毒品犯罪是否得到有效打击,吸毒人员是否采取强制收戒措施,少年犯罪、艾滋病患者犯罪是否采取有效控制办法,“六合彩”赌博活动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打击各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果是否得到巩固,过去遗留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信访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信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的处理等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是否有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我市职业教育存在的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单一,经费渠道狭窄,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指导思想不明确,师资水平偏低,双证书与就业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劳动预审制度和职业证书制度)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特别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规划,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精神,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构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初、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与其他教育互相沟通、协调发展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对职业教育进行科学规划,准确定位。没有一定的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就不可能实现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的重要日程。帮助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出发,在全市教育资源整合过程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纠正过份偏重普通高中教育而忽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倾向。科学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协调发展,科学统筹全市初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确定职业教育的合理规模,保障职业教育学校的稳定。

(二)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职责,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依法监督行业组织、企业和事业组织履行举办职业教育的义务,务必使我市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政策有明显的突破。

(三)深化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作用的机制。要加大公办职业学校改革力度,引入民办机制,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打破条块分割,淡化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对办学效益差、招生人数少、办学特色不突出,又不主动改革的学校应引导其进行优化整合。通过合并、联合、调整等形式盘活现有资源,确保职业教育资源不浪费、不流失。要将再就业培训、社会化培训和在职人员培训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效益的一个重要指标,鼓励职业学校为下岗失业人员、新增社会劳动力及在岗职业的就业培训服务。

(四)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为“三农”服务,为农民增收服务。针对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难”、“吃不饱”和农村劳动力输出培训任务繁重的状况,要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发挥职业教育的综合功能,把职业教育的发展同建立农民工培训体系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避免重复建设,使有限的职业教育资源在服务“三农”中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我市农村贫困地区占很大比例,应从生产力水平低,教育落后的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贫困地区教育的定位问题。要坚持两个重点:一是继续以“两基”为点;二是职业教育要定位在为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上。

(五)依法保障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政府要增加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投入。要落实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教育费附加应当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已完成“普九”的地区应不低于20%。还要研究和制定企业承担本单位职工和录用人员职业教育费用的具体办法。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学校。对贫困学生读不起职业学校的,要坚持由几级财政帮扶、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救助措施。设立面向贫困生的职业教育的奖学金、助学金帮扶措施。

(六)以强有力的就业准入制度为动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政府应严格执法,切实落实劳动力预审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把好劳动力市场入口关。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劳动者就业或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培训的制度,优先录用取得相应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的人员。对于现已在岗,但没有相应资格的职工,单位或企业要创造条件,组织这些人参加培训,限期达到上岗标准,要充分利用职教资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培训服务。

三、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各位委员对我市近两年的财政工作表示满意。

今年实现了财政两位数的增长,非常振奋。在财政预算的执行方面是好的。但在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上还有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当前要抓好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建议市县区审计机关继续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审计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不整改、不纠正的要向社会公布。通过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督促整改,维护《审计法》的严肃性,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收入预算的管理。严肃执行国家的财

经法规。规范部门财务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法》和《云南省会计工作条例》贯彻实施的培训、督促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部门预算的规定,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要严格执行现行财经、法规、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事项,按规定使用预算资金。完整、真实编制决算报表。

(三)要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近年来,我市审计工作成效明显。审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是强的,这次的审计工作报告比较实在。在审议中,委员反映很好。今后还要加强《审计法》的宣传力度,使各个部门增强执行《审计法》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审计监督,自觉纠正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把遵守和执行《审计法》的情况列为监督的内容,使《审计法》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审计部门要大胆工作,人大、政府要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要通过审计监督加强预算监督力度。审计机关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政府要高度重视,督促整改。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