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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4年第22期(总第22期)

关于昭通市2004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4 阅读:294

——2004年9月2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昭通市财政局局长  普安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2004年1至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6月财政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和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04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在政策性减收因素多,财政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保证国家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63338万元,完成计划89096万元的71.09%,比上年同期49173万元增收14165万元,增长28.8%。其中:消费税完成42279万元,完成计划54426万元的77.7%,比上年同期31411万元增收10868万元,增长34.6%;值税完成21059万元,完成计划34670万元的60.7%,比上年同期17762万元增收3297万元,增长18.6%。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9448万元的43.9%,比上年同期的21846万元增收4268万元,增长19.5%。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28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42737万元(年初预算242737万元,上级专款4978万元)的45.6%,比上年同期81775万元增支31058万元,增长38%。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4万元,完成预算4243万元的15.6%,比上年同期671万元减收7万元,下降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94万元,完成预算2770万元的25.1%,比上年同期214万元增加480万元,增长224.3%。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其中:市本级上划中央两税完成539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70571万元的76.4%,比上年同期的41488万元增收12419万元,增长29.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43万元,完成预算18668万元的55.9%,比上年同期的7245万元增收3198万元,增长44.1%。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40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39500万元的35.6%,比上年同期的10091万元增支3977万元,增长39.4%。基金支出4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l、上划中央“两税”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市县发展不平衡。

全市上划中央两税比上年同期增收14165万元,增长28.8%,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昭烟品种结构进一步得以改善,来牌生产烟数量增加,单箱税利大幅度提高,单箱两税从1600元提高到3000元,拉动了全市两税的增长。上半年,卷烟两税收入完成57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4644万元,增长34.3%。二是电力发电量增加,电力增值税比上年增收800万元。三是部分县对煤炭等矿产品税收实行统征,煤炭增值税比上年增收247万元。

上划中央“两税”的增收额中,本级增收12419万元,占87.63%;县、区增收1747万元,占12.37%;增收县分别是:威信150.52%、盐津104.63%、彝良91.85%、水富39.76%、大关32.7%、永善25.97%、鲁甸19.83%;下降县区是:镇雄县、昭阳区、巧家县、绥江县,分别比上年减少330万元、90万元、47万元和7万元。

地方财政收入增收4268万元,市本级增收3198万元,占75%;县、区增收1070万元,占25%;其中,镇雄、巧家、盐津县收入分别比上年减少397万元、117万元和91万元;其他县区增幅也极不平衡,最高的永善县83.3%比最低的大关县2.2%高出81.1%;增收额前三位的昭阳区、永善县、水富县分别增收500万元、405万元和368万元,占了县、区地方财政增收的76%。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分别比上年增加1959万元、1225万元、43万元、2023万元,分别增长35.5%、25.7%、6.4%、70.5%。

2、非税收入管理成效明显。

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的源头管理,上半年,全市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8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3万元,增长202.4%。

3、支出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主要体现“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

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283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81775万元增加3107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在兑现中央调资及增加工资津贴政策的基础上,工资发放好于上年。上半年,全市工资性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2.2亿多元。今年截至6月底,全市在全部兑现上年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的基础上,大部分县区只差一个月工资,县级财政拖欠职工工资金额比上年减少4073万元,上年同期有很多县区欠拨工资2-3个月。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原用“三提五统”列支的支出转移到财政负担。

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同时,尽力保证了重点项目和解决发展的必要支出,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支出、卫生支出、公检法司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3499万元、11501万元、146万元、1289元和1001万元,增幅分别为46.69%、46.8%、100%、24.1%和20.2%。极大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

财政支出虽较去年同期增长,但因资金困难,支出进度有限,县区欠拨职工工资的现象仍未能从根本上得以改观。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5%,塌预算进度4.5个百分点,主要是县级财政可用财力有限,资金调度困难。上半年,彝良拖欠2个月职工工资,镇雄、巧家、威信、鲁甸县分别拖欠1个月职工工资。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增长。

今年,我市减收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要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围绕增收目标,全市各级及时分解落实收入任务,与征收机关签订了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把收入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认真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和欠税,抓好已实现税款的及时组织入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对非税收入的清缴入库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

一是优先确保全市各级的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年初预算时,市县把保工资、保机构运转放在首要位置,再根据资金情况,分轻重缓急安排事业发展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确保各县区工资发放,在市级全面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已全面启动了工资统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93个单位、49683人纳入了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累计发放工资金额41733万元。在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省对昭通的支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6月市级共超调县区资金13303万元,比上年多调27202万元,极大地支持了县区工资的发放。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1-6月共拨付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85万元,养老保险基金1600万元,预拨失业保险基金550万元,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成果,推进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地震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截止6月底,共安排拨付了抗震救灾资金4280万元,用于昭阳区、鲁甸县的灾后恢复重建,保证了灾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竭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一是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积极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农支出结构,整合财政支农支出资金,重点支持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支持扩大“五小”水利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积极支持人畜饮水工程、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沼气池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扩大优质粮食和经济、饲料种植,着力发展烤烟、畜牧、马铃薯、果蔬、中药材、蚕桑、竹子、茶叶、魔芋等产业,积极支持27万亩冬季农业开发,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项目管理工作,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在原有4个县区的基础上,新增了镇雄、水富两县并开始实施。1-6月,全市支农支出完成1031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6850万元增加3467万元,增长50.6%。

二是切实做好良种补贴和粮食直接补贴的发放,增加农民收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转变农业补贴方式,实行直接补贴的要求,积极做好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工作。建立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公开制度,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办法,确保了全市良种补贴资金559万元,粮食直补补贴资金545万元在六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了农户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激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扶贫工作。调整扶贫项目,做好安居温饱、易地开发和劳务输出三项重点扶贫开发工作,加大科技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县乡村扶贫开发规划,使扶贫项目资金真正做到进村入户,注重扶贫实效。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达3863万元,重点支持了51个安居温饱工程村,切实有效地解决了12100农户的茅草房、杈杈房的问题。为切实开展产业开发试点工作,在市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中,每县安排选择了一个村投入10万元作为产业开发试点。

(四)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合理安排、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切实把“三个确保”贯穿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税费改革的各项内容和政策。通过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主体改革阶段工作,并通过了省的初步验收。全市实际落实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358.42万亩,亩均农业税计税常产250.52千克/亩;农业税计税价统一确定为0.90元/千克,农业税税率统一确定为6%,附加20%。

农业税及其附加任务征收基数5218.66万元。税改后,全市亩均

负担14.56元,比改革前实际减少43.07元;改革后人均负担11.17元,比改革前人均负担减少36.98元。改革后实际减轻农民负担17274.48万元,减负76.8%。做到了“四个到位”和“四个取消”,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确保了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和乡镇机构、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税费主体改革政策切实惠及到了农村千家万户,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推进部门预算编制试点改革.根据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市级已选择了市法院、科技局等10个部门进行部门预算编制试点改革,并上报市人大审批。各县区已进行试点,为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分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使政府预算逐步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试点,以财政统发工资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资金收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全市已全面开展了财政统发工资工作,遏制了吃财政空额的现象,节约了财政资金,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计提口径和计提标准,确保广大在职人员公平、合理地享受社会保障补助;确保了个人所得税按时足额上缴国库,节约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也增强了个人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意识。同时,认真开展了银行账户清理工作,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了条件。

——政府采购工作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力度,今年1-6月,全市政府采购资金达3075万元,是自政府采购以来的最好成绩。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市本级已批准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推进采管分离。

——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方案审批及扫尾工作,对去年实施138户改制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清查确认,清理核实企业财政借款,妥善处置财政债权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改制企业的扫尾工作,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支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市级年初安排了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经费100万元,比去年的50万元增加了一倍。研究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经费的管理办法,督促县级将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开展财政课题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市财政局组成三个课题调研组进行财政课题调研:一是对全市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市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财政确保工资发放的范围、政策标准及县区保工资财力缺口,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供养人员和工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二是对重点工程营业税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全市今年续建和当年开工新建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102个,建设总投资780亿元。按照财权和事权统一的要求,明确了重点工程营业税征收管理级次,科学界定了市与县区政府间分配关系。三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清理了预算外收费项目,进一步掌握了部门预算外资金收益能力,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行部门预算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六)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

为促进经济发展,全市各级抓住机遇,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持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一是争取上级基建和国债专款4294万元。二是认真论证、筛选支农项目,并向省推荐上报名、特、优、新等项目47个,目前项目在评审之中。三是积极争取省对我市种粮农民的补贴,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努力,省政府确定将我市镇雄县列为2004年全省20个粮食直补县之一,补贴种植面积53.8万亩,补助资金545万元。四是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授信额度贷款,向市建行贷款4000万元,用于机场路建设;向工商银行贷款1100万元,用于买断国有企业在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威信一叙永公路、盐津一电流坡公路、巧家炉房水库等建设贷款5500万元提供了担保。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昆交会期间,全市共签订各类招商引资项目23个,协议引资29.16亿元。

(七)强化财政监督。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内部管理,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拨款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二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共评审项目46个,总报审金额10566万元,审定额8690万元,净审减额1876万元,审减率为17.8%。

三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在专项资金管理中,严格专款专用,跟踪问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刀刃”上。特别强化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严格专户核算。市级财政专门建立了地震救灾资金专户,并及时将资金划拨到县区;县区出台和完善了地震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一系列工作原则、补助标准、补助经费发放程序和其他要求,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县乡两级政府认可的原则发放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和范围通过逐村、逐户的调查核实,张榜公布;资金的发放实行“村委会评议,乡村组三级干部审查,民政所核实,乡长签字,财政所管帐,信用社代发”,保证了救灾资金的安全、封闭运行。救灾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较好,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今年财政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帮助和监督下,各级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由于受宏观政策影响和地方经济的制约,财政工作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

一是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屠宰税停征,将比上年减收689万元。

二是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和取消烤烟以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预计全年减少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00万元左右。

三是“溪洛渡”和“麻水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投资不到位将减少营业税2250万元(其中:“溪洛渡”750万元、“麻水线”1500万元)。

四是执行国家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安置下岗职工新办企业减免税以及国有企业改革优惠政策等影响税收的增长。

(二)工资发放和拨付兑现部分必须支出的专款等矛盾尤为突出。

一是2004年全年实施“边疆津贴”、“交通通信费补贴”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公务员正常晋档晋级增支,刚性支出较大。

二是企业改革纳入财政负担人员增加。

三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提留、统筹支出的乡村支出转移到财政负担,市、县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四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需要增加大量支出。

五是保工资发放的困难很大。2004年年初将省2003年困难补助12843万元纳入县区财力的基础上,当年县区人员经费缺口仍达13924万元,但至今省对我市的困难补助还未明确,全市的工资发放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

当然,在严峻的财政困难形势下,我们也还有很多积极因素,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工业效益大幅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市场消费平稳、粮烟长势喜人等良好的经济运行态势,是财政增收的有力后盾,同时,昭通烟厂面对新形势,在产品结构调整和市场营销上将有很大发展,今年卷烟税收会有一定数量的增加,将带动全市财政收入的增长。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1、继续支持“两烟”生产,巩固财政增长势头。我市财源结构单一,“两烟”收入一直占财政收入的65%以上,是近期内其他产业所无法代替的。市县都要为昭烟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下半年重点是要做好烤烟烘烤和收购,提高中上等烟叶比倒,保证烤烟农特税的全面实现,同时,全力抓好烟厂的营销和资产重组工作。

2、强化收入管理。继续加大重点税源、零星税收的征收入库,应收尽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把非税收入作为财政增收的重要领域,拓宽财政收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以上。

3、争取上级支持。近年来,我们积极如实地向上级反映财政困难,得到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去年更是得到了较大关心。我们要继续努力,保证上级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同时,认真落实好省政府办公会精神,争取省对我市多方面的支持,促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4、保证支出重点。严格执行《预算法》,继续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实现保证人员工资发放的目标。保证救灾、低保、抚恤和社会救济的资金需要,努力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基本支出,积极支持扶贫、计生、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科学等公共事业支出,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1-6月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全市收支变化情况以及8·10地震等特殊支出的增加,认真预测下半年收支,做好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准备工作,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5、加大引资力度。建设资金的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融资担保公司的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加建设资金,加快发展。

6、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强化“人、车、会、话”的管理,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点,发挥好有限财政资金的作用,努力使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7、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今年农业税下调一个百分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

8、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和财政监督职能,加大会计执法检查力度,对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隐瞒、坐支预算外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挪用专款搞非生产性建设、购置车辆、购筑高标准办公设施以及用于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