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廖清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向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人大代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云发〔2003〕8号文件精神,市委转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8号文件的意见(昭发〔2003〕26号),市人大常委会又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会上市委领导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提出了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县(区)委和人大常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委文件的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市、县(区)委和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了2个组到5个县进行检查。通过自查和检查的情况看,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委文件精神的情况是好的,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现将代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省、市委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工作的认识。
省委云发〔2003〕8号文件和市委昭发〔2003〕26号文件下发后,市、县(区)、乡(镇)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党委宣传部门把人大代表工作列入了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利用电视、广播、刊物、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有的县将省、市、县(区)委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文件印发每位代表。通过学习宣传,各级党委、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进一步提高了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认识,党委更加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把人大代表工作列为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了专题听取人大代表工作情况汇报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或党委会会议制度、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参加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队伍的建设,帮助人大机关改善了办公条件,加大了人大干部队伍的调整、充实和轮岗交流的力度。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都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代表工作的措施、办法和经验。
1、建章立制,促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的办法、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办法、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办法、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办法、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请假制度、人大代表来访接待制度、代表创先争优制度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等。有的县(区)还建立了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的办法、“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人大代表履职量化考核试行办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及接受选民监督等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也相应地建立了一些制度。有的建立了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登记簿,代表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主席团收发文登记簿和代表名册“三簿一册”,制作了“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卡”。市人大常委会为鼓励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发挥好代表作用,统一印制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专用纸和专用信封以及代表履职记事册寄送每位代表。代表工作制度的建立,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2、代表持证视察有序开展,代表履职意识增强。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各级人大代表都已开展了持证视察工作。如驻巧家县的市人大代表古代禄持证视察了石灰窑沟里乱倒垃圾、弃土的情况,向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得到了整治。盐津县人大代表根据群众反映黄葛槽新区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的老大难问题,持证视察后提出建议,督促进行了治理。水富县楼坝镇大池村河坝村民小组18户村民应搬离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群众对镇政府多次做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人大代表视察后,通过代表做通了群众工作,使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各地都在代表持证视察中总结了不少好的经验。代表通过持证视察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针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又推动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
3、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拓宽了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市、县(区)、乡(镇)都开展了通报工作,将有关文件、通讯、简报、公报等寄送代表或代表小组;对列入人民代表大会议程的报告,提前以召开代表座谈会或将报告寄送人大代表等形式向人大代表进行通报,征求代表意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时,视其会议议题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有的县“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的开展“议政对话会”,促进了人大代表与“一府两院”的沟通;有的县法院在县、乡人大代表中聘请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为法院执法监督员;有的县(区)、乡(镇)把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重要决策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向代表通报,把通报重大事项与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有机地结合,通过以上方法不断地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了条件。
4、创新工作方式,把代表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承诺公示有机结合,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仆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近年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府部门工作承诺公示工作的基础上,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把代表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承诺公示有机结合起来,今年把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选择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的建议5件作为政府部门工作承诺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承诺,并在报刊、电视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平时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工作,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问卷调查,发征求意见表,组织代表视察,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5、落实好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履职提供财力支撑。市、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贯彻落实省、市委文件精神的力度,把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在地方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压缩其它经费支出,保证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落实。今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600元,11个县(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400元,已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全市169个乡(镇),已列入财政预算的有96个乡(镇),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对代表活动经费给予保障,实行实报实销。为代表履职提供了财力支撑。
6、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都开展了代表“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了先进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7、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同代表的联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书信、电话等形式联系代表,帮助代表解决了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如水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联系代表工作中,帮助代表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巧家县在提高代表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通过代表做好群众工作,为县政府螳螂广场和巧威公路等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8、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加大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我市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是先搞试点,再扩大面,最后全面推开。在总结推广水富县代表述职评议试点工作经验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率先向原选举单位的县(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述职。一年来,有26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述职,有17名县(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代表述职,有22名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代表会议述职,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和选区选民进行了认真评议。通过述职评议激发了代表履职的动力。
9、抓好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培训。一是以代表小组组织学习;二是利用人代会期间代表团组织学习;三是闭会期间集中人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办班培训;四是利用县、乡党校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五是要求人大代表个人自学。市人大常委会去年举办了各县(区)党委联系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市、县(区)人大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普遍进行了1-2次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履职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代表工作发展不平衡。
有的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新时期做好人大代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了工作上的一般化,仍存在强调困难和问题的多,主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少,创新精神不足。
(二)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够宽。
由于不知情知政,基层代表很难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表现在大会期间发表意见和建议少,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数量不多,对 “一府两院”工作监督不力。
(三)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实效性不够强。
代表活动缺乏计划性、针对性,活动内容形式单一,效果一般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质量不高。特别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对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重视不够,指导不力。
(四)部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全市169个乡(镇),还有73个乡(镇)的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有21个乡镇的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虽已列入财政预算,但年人均不足200元标准。
(五)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人员缺额较大,部分乡(镇)缺人大主席。
全市11个县(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有3人的1个县,2人的4个县1个区,1人的5个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没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是难以做好选举联络工作的。全市169个乡(镇),有11个乡(镇)缺人大主席,有124个乡(镇)人大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多数是挂个名。
(六)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够强。
有的代表很少参加代表小组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活动,只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亮个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把学习贯彻宪法与加强代表工作紧密结合。
宪法明确了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人大代表应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挥作用,确保宪法在本区域的贯彻实施。在兴起学习新宪法的热潮中,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尽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二)抓好亮点工程,解决薄弱环节。
1、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亮点工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切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完善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要求,提高办理质量,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先面商后答复,重视做好续复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的面商率、满意率。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做好办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2、积极做好代表视察亮点工程工作,鼓励代表持证视察。代表视察要做到:一是指导思想明确,要增强代表视察的实际效果;二是要选择好视察内容和项目;三是要做好视察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代表视察创造好的条件。要认真组织好大会召开前的代表视察工作,为大会期间审议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打下基础。要鼓励、支持代表开展持证视察,总结推广持证视察经验,努力提高持证视察效果。
3、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在总结过去重大事项通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完善国家机关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使代表知情、知政。
4、创新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制度,鼓励、支持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健全以下四个方面的制度:(1)代表公示制。即在人大代表所在选区和选举单位,建立公示牌,把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联系地址及电话亮出来,以便选民与代表联系和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2)履职记事制。即建立代表活动档案,由基层代表小组或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问的活动,如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的建议、参加视察、小组活动、联系选民及参加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其他活动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案,定期汇总,并向代表所在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反馈。(3)履职考核制。即在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记事备案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履职档案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4)创先争优制。建立健全代表评比制度,制订相应的评比标准,由各选举单位或代表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出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由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对没有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予以通报批评,以激励代表增强创先争优意识。
5、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履行人大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领导干部中的人大代表,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立足点,增强执行代表职务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要兼顾好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和本职工作,找准二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为非领导干部的人大代表作出榜样。
6、加强基层人大建设。我市基层人大建设当前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乡(镇)人大建设。首先,要解决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缺额和工作人员缺编制、缺人员的问题。其次,要解决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偏离人大职责和任务的问题。其三,要改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条件,做到主席团有办公场所,人大代表有活动室。其四,要进一步落实好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确保人大代表活动能正常开展。其五,要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制度,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2)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基层人大代表,当前基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是薄弱环节,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基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作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努力提高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3)建立昭阳区四城办事处人大工委。我市昭阳区有4个城区办事处,没有建立人大工委。为有利于城区办事处做好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根据外地的经验,建议建立城区办事处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干部。
(三)继续抓好几项工作的落实。
l、抓好文件的宣传。要把宣传贯彻落实省委8号文件和市委26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扩大广度和深度。通过宣传,提高人大代表的社会地位,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继续抓好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总结推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对执行代表职务与接受监督的认识,继续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列为人大代表工作的一个重点,扩大述职评议的面,提高述职评议的实效,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3、继续做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在一届任期内,要联系走访完所联系的人大代表。要通过代表联系工作,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了解代表的思想和工作,听取代表的建议,帮助代表解决依法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改进为代表服务的方式,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4、切实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要有计划、有准备、目的要明确、主题要突出,每半年至少活动一次。活动要有记录,活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活动情况向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5、继续落实好和管好、用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市、县(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要拨付到位。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要切实保证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加强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对本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要进行检查,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四)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顺利开展。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至少向同级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对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在实施前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要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对人大代表工作的支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宣传贯彻落实省委云发〔2003〕8号文件和市委昭发〔2003〕26号文件,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事人大工作的干部工作热情更高,许多人大工作的同志都说:人大工作的春天到了,如不干好人大工作,就愧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积极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