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昭通举行。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文德华、副主任吕维戬、罗惠安受主任委托分别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涛、陆俊贤、连卫民、叶家聪,秘书长龚克权,委员吴正林、罗光金、李岐、张嘉滨、杨昌丽、吴明俊、乔建民、陈孝宁、马维应、廖清福、刘天华、陈元章、黄春禹、苏叶程、石明聪、吴仕斌、陶玉高、梁复华、范德清、保玉仓、王声荣、王明高、彭明华、李寿春。
请假的常委会委员3人。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昭通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决定》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晏友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为栋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来保分别提请(名)本次会议表决任命的人员共111人。
市委副书记邓先培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在昭通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从选举产生到现在的短短3个月时间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共同努力,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相互配合,紧密结合撤地设市后人大从派出机构向一级政权实体转变的实际,切实转变职能,较好地进入了新的角色,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市级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对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组建3个月来的工作,市委是充分肯定的,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也是比较满意的。他还向大家通报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并对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搞好人大工作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文德华还就“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以及如何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讲了两点意见。他说,我们要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好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实现人大监督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在学习贯彻《决定》中要抓住和解决好重点问题,促进我们的作风有新的明显的进步。
市长晏友琼、副市长锁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为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来保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共53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