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文德华
同志们: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重要途径。它有利于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有利于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我们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必然要求。
依据《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决定》,在报经市委同意后,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卫生局局长赵康同志进行述职评议,这是撤地设市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首次,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卫生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是对赵康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为了搞好此次评议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派人到省内的部分地州进行了学习考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评议实施方案拟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反复研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卫生局主持召开了动员大会,对搞好述职评议活动进行了认真动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赵康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7月23日至8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调研组深入部分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及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特别是卫生系统对赵康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搞好此次评议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今天的评议会议上,委员们听取了赵康同志的述职报告,结合评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评议,充分肯定了赵康同志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卫生局局长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总体上认为赵康同志善于学习,依法行政,勤于工作,作风深入,清正廉洁,履职情况较好。同时,也对赵康同志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意见有的是全局性的问题,有的是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有的是投资不足造成的,有的也与卫生局领导班子及其赵康同志大胆创新不够、工作力度不够有直接的关系。
这次述职评议活动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思想动员是前提、调查研究是基础、认真评议是核心、自觉整改是关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整个评议活动,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程序严谨,评议双方紧密配合,特别是赵康同志态度端正,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可以说,这次评议活动是严肃的、认真的、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以后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评议会议后,对委员们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将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进行综合整理,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评议结果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将进行认真研究,形成正式文件,报送市委,通报市人民政府。
结合评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以及委员们的评议意见,对赵康同志改进工作,认真履行好卫生局局长的职责,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履职能力。学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要结合本职工作和本系统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当前,特别是要以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好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视察昭通时的重要指示和市委一届三次全会、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同时,要努力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学习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以提高自己进一步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加大我市医疗卫生改革力度。要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医疗卫生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昭通医疗卫生工作的现状和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切实按照国办发【2001】39号文件、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乡镇卫生院、所管理方案,理顺乡级卫生院、所管理体制。针对昭通边远贫困山区的实际,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的原则,制定完善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办法。指导各县(区)切实加强对卫生院、所的管理,尽快改变一些乡镇卫生院、所管理混乱、职工纪律松散、医疗和服务质量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的现状。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路子,加强乡级中心医院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切实解决边远贫困山区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多渠道引资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院,促进医院之间的有效竞争。
第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和医疗卫生监管力度。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执行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机构、人员、新技术和设备应用的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坚决查处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市场,确保全市人民就医用药安全。要按照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重点帮助农村实施好“降消”项目,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要加强对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的管理,切实解决招标采购工作中遇到的,诸如中标商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按合同供药;一些医院和病人急需而用量较少的药品,不能等待统一招标采购等问题。
第四,以患者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队伍管理,切实改进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改变目前实际存在的一些医院事难办、病难治、脸难看、话难听的现状。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三是要科学地选调一批德才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改善基层医护人员学历层次普遍较低的现状。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措施办法,减少人才外流现象。五是要尽快配齐配强市卫生局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六是要在医院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办法,包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标准等,预防医疗腐败。七是要重视市政府所在地医疗院所的建设。八是要从体制、机制上消除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政府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汇报昭通医疗卫生工作的现状和实际困难,求得理解和支持,指导好县(区)医疗卫生部门做好项目论证、储备和申报工作,抓住机遇,争取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更多的投入和支持,加快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第六,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尤其要发挥卫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心城市公共卫生秩序、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帮助农村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改变落后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七,要加大对县(区)医疗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强与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帮助县(区)医疗卫生部门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诸如防疫、计划免疫投入不足,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等具体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卫生部联发文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检查督促和协调,切实维护医疗卫生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当权益,为医疗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八,希望赵康同志认真研究常委会评议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制定改进措施和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并按照规定,在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当然,医疗卫生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卫生事业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在两个月内解决存在的所有问题。要落实好各位人大常委会委员给赵康同志提的意见、建议,单靠赵康同志个人是无法办到的,还需要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配合,需要全市医护人员的大力支持,需要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帮助解决全市卫生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在我市尚属首次,负责评议具体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要认真总结这次评议活动所取得的经验,进一步科学地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为今后常委会搞好述职评议工作奠定基础。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步扩大评议的对象和范围,切实通过述职评议这一具有民主性、公开性、法律权威性的有效监督形式和途径,不断加大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从而不断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