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8日)
文德华
本次常委会各项议程已圆满完成,希望市政府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同时,也希望市建设局、农业局按照你们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承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市政府两个部门的承诺是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监督,年终要对这两个部门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尽职尽责,务必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即努力实现5个方面的新突破和要在5个方面取得新的实效。要完成既定的任务,就要敢于向全市人民负责,抓住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行使人民和法律所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在党委领导下,遵循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和不包办代替这三条原则,增强监督实效,让被监督的机关、部门、个人都感受到一种压力,都清楚地认识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是走形式,而是有刚性的。不要使被监督者忘乎所以,以至徇私枉法,弄权欺民,不思尽职。
今年的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老百姓对我们的希望越来越高,希望各位委员都要围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开展调研,积极参与各项视察、执法检查和对市科学技术局的工作评议、市卫生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同时,还要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规定。
二、全市各级人大要主动参与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特点,主动参与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一)要组织代表到农村、企业开展调查、视察。要深入了解农村、企业在改革发展中有些什么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各项政策落实不落实,农民、企业职工有些什么要求,有些什么反映,有没有影响稳定的热点问题,并要及时将调查、视察的情况主动向党委汇报。要抓住一些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基层人大要主动参与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在维护稳定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改革不动摇,发展不停步,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不能停下改革,放慢发展,就稳定抓稳定。凡属于政策范围内的合理要求要尽力帮助解决。对那种超越政策,无理取闹,甚至违反信访条例严重干扰机关工作秩序的少数人,必须支持公安机关严格执法。
(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听取“一府两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工作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要求抓好维护稳定的工作。对履职不力,不思尽职的部门负责人可进行质询,对由于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可请示党委,按法定程序予以撤职。
(三)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优势,密切联系、积极引导和广泛团结各族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我市严打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要实现两年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艰巨。各级司法机关要按照市委关于严打整治“成绩很大,战果辉煌,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再接再厉,再创辉煌”的总体要求,继续保持严打整治的态势,突出打黑除恶,重点打击多发性犯罪,依法办成铁案。要注意社会引导,注重治本抓发展。继续抓好政法干警作风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监督、落实好市委的要求,为实现两年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目标作出积极的努力。
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经济建设中有所作为
当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是,我市一系列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减缓。今年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好于去年同期。总体上讲,开局良好,但要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遏制住经济增长速度走低的势头,还需要付出十分艰苦的努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人代会所确定的经济增长的目标和任务,发挥好作用。首先,要树立经济不发展,人大也有责任的观念。第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研和监督。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人大常委会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的决议、决定,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办理,贯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贯彻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第三,对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技改项目的进展情况,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视察。第四,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可依法按程序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监督。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和组织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作出了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省人大即将出台条例。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可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进行积极的探索。
全市11个县(区)人大,明年将要换届。希望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位委员要尽职尽责,完成好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换届工作,树立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