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9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保玉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为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的权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参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直接领导下,负责大会期间的议案审查工作,议案审查委员会的人选,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6人,共9人组成。议案审查委员会在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代表议案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汇集研究,进行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职责,议案审查委员会的人选,建议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维戬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龚克权、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保玉仓两位同志担任;委员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寿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彭明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声荣、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明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范德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廖文华担任。
参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一般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上通过,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由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未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因此,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上通过,其任期同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