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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2 阅读:345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1月19日在昭通举行。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文德华、副主任连卫民受文德华主任委托分别主持了会议的全体全议和联组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涛、吕维戬、罗惠安、陆俊贤、叶家聪,秘书长龚克权,委员吴正林、罗光金、李岐、杨昌丽、吴明俊、乔建民、陈孝宁、李志平、马维应、李长颖、廖清福、刘天华、陈元章、黄春禹、石明聪、吴仕斌、梁复华、保玉仓、廖文华、王声荣、王明高、彭明华、李寿春。

请假的常委会委员4人。

会议听取了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的说明并审议通过名单(草案);听取了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并审议通过名单(草案);听取了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并审议通过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工作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听取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王建华为昭通市代理市长。

王建华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通过了我任昭通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真诚的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深感担子重、责任大,担心做不好工作,辜负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们的期望。

王建华说,今后,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经常自省、自警、自律,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办事,清清白白为官,坚决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置于市人大的监督之下,置于全市人民的监督之下,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恪尽职守,勤政廉政,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不辜负省委、市委的期望,不辜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们以及全市人民的重托。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真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平齐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共6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