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2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昭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高顺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是2003年4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的,现将一年多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一年多来,我认真组织并参与了办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和机关定期学习等各种学习活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最近,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二是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基本要求,是体现领导干部知识素养的重要方面。一个不学法、不懂法的领导干部是不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因此,尽管工作很忙,我仍然挤时间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努力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依法行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帮助自己履好职,服好务。三是结合实际,加强业务学习。我学习了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决定以及《中国农村十年扶贫开发纲要》、《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等重要文件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到昭通视察扶贫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争做内行。为了宣传报道昭通的扶贫开发工作,我在《中国扶贫开发》、《云南通讯》、《昭通经济》等国家、省、市刊物上送刊了有关扶贫开发的研讨性文章,并经常自己编写扶贫开发简报。通过学习,我体会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我党发展史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先进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带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重大课题,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我党为适应新时期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深刻变化而作出的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我国当前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扶贫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式扶贫。
一年多来,我坚持多学习多思考,自觉开展“三观”教育,做到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松劲,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不患得患失,以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和脱贫为已任。我切实有效地遵守和执行了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了上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因为我不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给单位及同志们带来了不良影响或后果,扶贫办机关也没有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
作为昭通这样一个贫困大市的扶贫办主任,从到这个岗位的第一天起,我就深知责任重大和工作的艰辛,所以,工作中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带领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扶贫工作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真抓实干,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扶贫工作。工作中,我注重调动每一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并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细化落实,并将各项落实措施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县级区,推动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2003-2004两年,市政府交由我办办理的人大代表提出有关扶贫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5件。我将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转变作风、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的重大事情来对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先熟悉意见、建议的具体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后,再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逐一研究、答复。办理的初步意见形成后,有条件的还向提案人进行汇报和交换意见,反复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力求提高办理答复的质量。两年来所办理的意见、建议,都在要求的时限范围内办理完毕,并以正式文件送到了每一位代表的手里。据了解,人民代表对办理答复是满意的,我办也是按照办理答复来落实的。
四、忠于职守,认真履行主任岗位职责
作为扶贫办的第一责任人,我深知自己的言行必然产生的影响。因此,在履职过程中,我注意改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办的,自己首先不办,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不搞假、大、空等形式主义。一年多来,我严格按照《昭通市扶贫办主任岗位职责》的设定,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成了市委、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言献策当参谋。扶贫办主任很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当好参谋,献计献策。我与扶贫办一班人一道,对如何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如何结合昭通实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市委、政府出台了《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扶贫开发工作。为使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建议市委、政府将产业化扶贫和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两项重要措施来抓。
2、深入实际转变作风。扶贫工作性质决定了必须到基层、到实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在高寒、边远、贫困山区大规模实施扶贫安居工程建设,我坚持从我做起,经常利用双休日搞调研,多数时间都在项目建设地检查督促工作,大多数项目实施的情况我都了解,用实际行动带动全办工作作风的转变。我曾向全体同志承诺:我不会喊“给我上”,但我会叫“跟我来”。我设定了“多请教”的原则。俗言说:“人无完人”。多请教是一种弥补自己知识不足的有效办法。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可以避免工作中少走弯路。多请教行家和下级,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这对我的履职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我体会,是十分有效的,这也是我履职当中能带领全办人员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一条成功经验。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一年多来,跟随市委、政府领导先后三次到国务院扶贫办汇报工作,我还多次到省扶贫办汇报、争取昭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求得了上级扶贫部门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在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对昭通给予了倾斜。两年来,国家和省从扶贫系统安排给昭通的各项财政性扶贫资金达2.56亿元。
4、狠抓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2003-2004年,上级安排我市安居工程、易地开发、劳务输出、重点扶持村、安居温饱村、产业扶贫等一大批扶贫开发项目。为抓好项目的实施,我带领全办人员深入实际、苦干实干,要求各县区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建设时间流程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倒记时制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两年来,启动实施安居房建设36348户,惠及17万多人;完成易地开发转移安置4040户16894人(其中跨地州715户2834人);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安排的1.5万人劳务输出试点任务;启动了138个重点扶持村、118个安居温饱自然村的建设;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立项94项30527万元,发放52项20476万元,发放小额信贷3683万元;组织人员总结产业扶贫的成功经验,形成了《昭通市产业扶贫模式推介》向全市推广,今年共整合资金2800多万元投入产业扶贫。
5、积极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为了充分利用各级挂钩帮扶部门在信息、技术、观念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我主动联系国家、省、市挂钩帮扶部门工作30余次,联络感情,协调关系,为挂钩扶贫做了应该做的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国家五矿总公司连续向镇、彝、威三县派出帮扶干部开展工作,帮助协调引进华电集团到镇雄建火电站,总投资近百亿元。国家、省、市挂钩部门在提供信息、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和技术等方面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促进了我市扶贫工作的进程。
经过各方的积极努力,两年来,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去年全市有8万人解决温饱,13万人稳定脱贫。今年,预计将有5万人解决温饱,10万人稳定脱贫。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政府加强领导、重视扶贫工作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关心的结果,是上级部门支持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做了有效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检查督促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基本完成了市委、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团结同志,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扶贫工作是一项艰苦而具体的工作,工作对象是广大贫困群众,工作地点都在边远贫困山区,有公路要去,没有公路走着去,哪里有贫困群众,我们就必须在哪里出现。我深知只有班子团结,才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一年多来,我特别重视和维护扶贫办班子的团结,始终坚持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大局为重,求大同,存小异,讲团结,求实效。
在民主集中制方面: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对不同意见给予保留,绝不排挤,不搞“家长制”、“一言堂”,使班子成员敢于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形成决定后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都必须执行。在领导工作方面:坚持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力量,让每一位班子成员都有权、有责,我自己遇事不推不滑,主动承担责任。在团结同志方面:坚持班子成员之间、同事之间定期和不定期的交心谈心活动,进行思想沟通,有成绩多鼓励、多表扬,有不足就善意指出,有误会就真诚地说明和解释。同志们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困难,我都主动过问和帮助,以诚相待,荣辱与共。在讲大局方面:始终坚持带头维护整体和大局,从我做起,有话当面讲,形成了班子和单位团结干事的氛围,共同维护全办的团结和整体形象,齐心协力干扶贫,没有出现相互对立和防范的现象。可以说,现在的市扶贫办是一个团结的集体,办事的集体。
六、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我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及党章的范围内活动,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反腐倡廉的经常性工作。我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告诫大家办事必须讲原则,手中有权不能放纵,扶贫办是管项目的机关,要洁身自好,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亲自抓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扶贫办的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等各方面都有较完整的制度,是有章可循的。一,直坚持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制度。三是狠抓机关作风的改善,坚决杜绝“三难”现象,树立扶贫部门的良好形象。四是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搞迎来送往,从不进高消费娱乐场所。没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贿受贿的行为,没有搞公务活动以外的请客送礼,家属子女也没有利用我的职务之便谋取任何私利。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多来,虽然我尽量努力学习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忙于事务多,学习时间少,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二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有时对同志要求过高、理解不够,显得急躁。三是解放思想不够,谋长远、考虑大局少,对扶贫开发新举措和新对策的研究创新不够。四是总结宣传扶贫工作不够。五是对职工福利和办公条件的改善做得不够。
八、努力方向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学习提高自我,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转变作风,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团结带领市扶贫办一班人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脚踏实地搞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为消除我市的贫困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年多来,我在市扶贫办主任的岗位上工作,是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做了我应该做和可能做到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履职进行评议,是对我的关心,信任、支持、鼓励和鞭策,也是对我一年多来工作的一次检验和审查。敬请大家多提出意见和批评,我一定虚心接受,并认真反思,按照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形成切实的整改措施进行有效整改,争取今后工作做得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