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并参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主任会议提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任命:
李志平、周 劲为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王雍树、王清亮、马林武、袁 鑫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 俊、晋齐辉、梅廷林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蒙东平、乔建民、杨维亮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孝宁、李云飞、周 洪、曾义虎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廖文华、肖 波、黄佑虎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 麟、季顺江、马玉田为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