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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1 阅读:359

(2004年4月23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开发利用好丰富的水能资源,是我市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西电东送能源基地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一件大事。目前,到昭通投资开发水能资源,建设中小型水电站的企业较多,促进了我市水能资源的开发,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在水能资源的开发管理中,暴露出规划滞后、管理机制不顺、无偿占用水能资源、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不规范、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必将影响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健康发展。市人大代表对此十分关注,并在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加强对全市水能资源开发的管理,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严格规划控制,理顺管理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并尽快制定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使我市水能资源的开发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