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陈绍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请示中共昭通市委同意,建议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25日至31日召开,会期7天。提出这一建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依据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06年3月底以前完成;二是市二届人大代表要到2006年3月上旬才能选举产生;三是结合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实际,提出了8项主要议程建议。综上所述,主任会议认为,2006年3月25日至31日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较为适宜;根据议程,会期安排为7天,也比较恰当。
决定草案已印发大家,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