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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9 阅读:379

(2005年6月30日昭通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刚受市长邓先培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2004年全市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力度,促进了农民增收。但也还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是我市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重要举措。市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深化认识,继续加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坚持市场引导、农民自主、政府服务的理念,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尤其要把加强和改进服务作为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重要措施,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二、立足实际,完善规划。市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指导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劳动力资源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自下而上地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规划,并逐年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

三、建立健全服务机构,形成上下内外联动的有效运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形成“有人办事,照章理事,有钱办事”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承担提供用工信息,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的职能及具体职责,制定考评措施,促进其有效开展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省外昭通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设立联络机构,及时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明确培训方向。从基础教育入手,抓好源头培训,在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中引入技能培训内容,提高初中毕业生就业能力。以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劳动技能和农民外出务工所需要的政策法律知识、社会常识为主要内容,以定向、订单培训为主要途径,切实抓好农民外出务工前的培训。以农业适用技术推广为目的,抓好产业培训。要坚持“互利共赢”原则,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要将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广开门路,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不断增加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建立政府扶持、用工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收费、农民工适当承担相结合的培训投入机制,切实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建议市人民政府统一编印《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指南》发至农户,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便利。

五、积极开拓用工市场,提供用工信息。抓住市内建设工程项目较多的机遇,积极开拓市内劳务用工市场。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基层抓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的经验和农民自发组织转移输出的成功做法。加强同省内外用工较多城市劳务市场的联系,获取更多的用工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等有效载体建立规范的用工信息平台,定期不定期发布用工信息。鼓励和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并对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六、建立完善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救助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驻外机构都应设立并公开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救助电话,并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为主体,切实搞好为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