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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6年第33期(总第33期)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9 阅读:374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试行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检查工作从2005年10月3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重点部门进行检查,委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代表提出的人民群众关心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任、副主任组成。检查前,承办代表建议的市人民政府23个部门和昭阳区人民政府对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对口工作联系的委室。检查组开展检查前召开了市直和昭阳区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代表对办理代表建议的意见,11月25日至12月2日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和市交通局等6个承办代表建议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采取一听、二问、三查、四反馈的方式进行。即:一听,听取被检查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汇报;二问,检查组对不清楚的情况当面询问;三查,查阅承办部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查阅答复代表建议的文件、查阅与代表面商情况和代表对建议答复的回函及相关文件、材料;四反馈,检查组检查完一个部门,当即与该部门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办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又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中肯地提出今后办理工作的建议。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别选择了一件代表提出的本县区人民群众关心的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此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工作,严肃认真,效果较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59件(其中: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6件),涉及财政经济类25件,农业农村类12件,教科文卫类7件,城乡环保类9件,民族宗教类1件,法制工作类3件,其他方面2件。转交市人民政府23个部门和昭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的57件,转交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办理的1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理的1件。

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6件,涉及财政经济类1件、教科文卫类2件、法制工作类1件、人大代表工作类2件。转交市人民政府3个部门办理的3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委室办理的3件。

承办机关或组织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后,领导高度重视,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增强宪法意识,践行“三个代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9件建议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所提建议已被采纳得到解决的有22件(财政经济类12件、农业农村类2件、教科文卫类1件、城乡环保类2件、民族宗教类1件、法制工作类3件,其他方面1件)占37.3%,比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提高了10.3个百分点;所提建议正在解决之中或已被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2件(财政经济类8件、农业农村类2件、教科文卫类6件、城乡环保类5件,其他方面1件)占37.3%;所提建议因诸多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11件(财政经济类4件、农业农村类6件、城乡环保类1件)占18.6%;所提建议需请示解决的有4件(财政经济类1件、农业农村类2件、城乡环保类1件)占6.8%。

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6件建议,有4件已办理答复代表,有2件在办理时限内正在办理。所提建议已被采纳得到解决的有1件(教科文卫类1件);所提建议正在解决之中或已被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件(法制工作类1件,人大代表工作类2件)。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及特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委和国家机关深入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各承办部门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的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抓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和检查工作,对办理代表建议提出要求,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委室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副市长张宽寿对涉及分管工作的代表建议亲自调查研究和解决,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大了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各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实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做到办复率、时限率和与代表面商率都达百分之百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培训,规范办理。

为了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在交办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会议上,对承办代表建议的部门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在培训会上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严格按照办理程序、法定时限和规范行文答复;三是要注重把办理代表建议与促进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寻找工作差距与改进工作方法结合起来,注重办理实效,力求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坚持办前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办中走访问计,寻找落实代表建议的办法,办后走访问效,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五是做到已经解决的问题,要讲清解决过程,正在解决的问题,应讲清解决的进度,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讲清无法解决的原因;六是以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办理方法,对建议包含内容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的,可把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请到一起,联系实际,现场办理,当面研究解决,对建议所提问题既集中又具体、时间紧的采取专人专案办理,对一时一次不能办理完毕的要跟踪办理,对涉及多部门或面广的要协调办理;七是要采取“零距离”办理,做到与代表的面商率达到100%,要实行“督办制”,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办复率、时限率达到100%,提高办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针对过去承办代表建议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办理代表建议的程序、方法、措施和行文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了讲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表明了态度,并向市人民政府各承办部门提出了要求。通过培训,使承办部门在思想认识上有提高,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办理实效更为明显。

(三)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多数承办部门在总结往年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实行了交办、承办、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代表建议的交接有登记,办理时限和程序有要求,承办责任有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交办手续制、办理责任制、协调办理制、督促检查制、面商办理制、办理时限制、规范行文制、办结验收制、办理续复制等10个制度。市水利局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交办手续制、办理时限制、代表联系制、办理协商制、督促检查制、办结验收制和责任追究制等8个制度。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也都建立了一些相应的制度,在办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认真落实了各项制度。

(四)加强与代表联系,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

在办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工作中,各承办部门采取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或电话、信函等形式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的要求,通报办理工作相关情况。多数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同代表面商,弄清问题的实质,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市水利局局长郎学超将代表建议抄在专门常用的笔记本里,利用到县或乡、村工作的时间与代表座谈建议办理工作。市煤炭工业局的领导到县或乡、村工作时,将代表建议复印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同市、县、乡的人大代表商谈煤矿布点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问题。由于加大了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面商工作,增进了代表与承办部门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提高了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在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反馈意见中,多数代表是满意的,部分代表是基本满意,没有代表反映不满意。   

四、存在问题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一年比一年办得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承办部门办理工作不认真负责,重答复,轻办理落实,通过努力能办到的不去努力办到,只草率地答复代表了事。二是少数承办部门因承办人员变更,接办人员对办理代表建议的程序、方法不熟,行文不规范,文字表述不准确,概念模糊,把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议案与代表建议混淆;三是对因诸多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暂不能解决或需请示解决的建议,没有认真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四是少数承办部门对答复代表的文件没有逐一送达提出建议的代表,而是一并寄送提出建议的领衔人,也不注明分送某某代表;五是代表建议办理后的续办、续复工作做得不够,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后需要继续办理落实的没有抓紧办理落实,办理落实后又没有再次向代表答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加大代表工作力度,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认识。国家机关和承办代表建议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树立宪法观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二)要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经验,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同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和落实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在办理实效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代表的满意率。

(三)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使代表能积极地提出有高质量的建议,同时承办部门要求反馈的意见能积极认真反馈;二是要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加强培训,不仅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要对承办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培训,各承办部门对所属科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员也要进行培训,使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规范化。

(四)要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继续把对口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定期不定期地专门听取汇报和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要及时地向相关委室反馈承办部门办理情况,加大对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对办理不规范和代表不满意的要一律退回重办;承办部门要落实专人督办和检查,领导要亲自检查办理情况和签署办理复文。办理代表建议,要以代表满意为评价标准,努力使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为人大工作的一个新亮点。